一、恋爱期间男方买房子,分手后房子怎么判
恋爱期间男方出资买房,分手之后房屋应当属于男方所有。因为恋爱期间双方不存在夫妻关系,各自的财产归各自所有,男方买的房子自然归男方所有。如果女方出资了,则按出资额比例分割。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零八条
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
可以先协商处理,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六条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三、恋人共同买房分手后房产怎么判
恋人共同买房分手的,如果双方对于房产的处理方式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
没有约定的则要看房屋双方登记了双方名字,登记双方名字的,则属于双方共有财产,双方可以自行协商如何分割房产,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法院会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
如果房产证只登记了一方名字的,则除非另一方能够证明出资的,否则房产按产权登记一方的财产处理,归产权登记方所有,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民法典》第三百零四条
共有人可以协商确定分割方式。达不成协议,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分割且不会因分割减损价值的,应当对实物予以分割;难以分割或者因分割会减损价值的,应当对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取得的价款予以分割。
共有人分割所得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有瑕疵的,其他共有人应当分担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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