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车祸植物人赔偿标准
在我国,交通事故中的受害者如果因此成为植物人,赔偿标准会根据多种因素来判断。这些因素包括受害者的年龄、收入、事故责任等等。以下是一些可能的赔偿项目:
1.医疗费用:这包括所有的医疗费用,如手术费、药费、康复治疗费等。在受害者成为植物人的情况下,这些费用通常会非常高。
2.护理费:由于植物人需要全天候的护理,所以护理费也是一个重要的赔偿项目。这包括雇佣护工的费用,以及家人放弃工作进行护理的收入损失。
3.精神损害赔偿:这是因为受害者的精神痛苦而进行的赔偿。具体金额会根据情况来判断。
4.生活费用:这包括受害者的日常生活费用,如食物、衣物、住房等。
5.误工费和残疾赔偿金:如果受害者在事故前有工作,那么他/她可能会因为不能再工作而获得误工费和残疾赔偿金。
具体的赔偿金额会根据受害者的具体情况和法院的判断来决定,所以无法给出一个确切的数字。但是,成为植物人的赔偿金额通常会非常高,可能会达到数百万甚至上千万人民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零八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和本法的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二、保险公司车祸赔偿标准
根据我国相相关法律法规,以医疗费和误工费为例,其标准和计算方法如下:
1.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2.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3倍以上的,按3倍计算。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人身损害赔偿范围】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北京市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
一、死亡赔偿金
1、城镇居民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
(1)受害人在60周岁以下
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北京市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
(2)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
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北京市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
(3)受害人在75岁以上
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北京市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年
2、农村居民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
(1)受害人在60周岁以下
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北京市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
(2)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
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北京市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
(3)受害人在75岁以上
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北京市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年
二、被抚养人生活费
(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
(1)被抚养人在18周岁以下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8-被抚养人实际年龄)÷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18-被抚养人实际年龄)÷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
(2)被抚养人在18-60周岁之间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20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20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3)被抚养人在60-74周岁之间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4)被抚养人在75周岁以上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5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5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三、丧葬费
丧葬费赔偿金额=按照北京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6个月法律依据:《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
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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