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胁迫参加犯罪的人,在法律上通常被称为“胁从犯”。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胁从犯是指在共同犯罪中被胁迫参加犯罪的人。这种情况下的人参与犯罪,是在他人的威胁、恐吓等精神强制下,违背自己的真实意愿进行的。
对于胁从犯的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这意味着,虽然胁从犯参与了犯罪行为,但由于是在胁迫的情况下被迫参与的,因此其在法律责任上的承担会相对于其他共同犯罪人更为减轻。
在实际操作中,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人,司法实践中会综合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胁迫的程度:如果胁迫手段极其恶劣,对胁从犯的精神和身体健康造成了严重损害,可能会影响到对其处罚的严重性。
胁从犯的角色和作用:如果胁从犯在犯罪中起到了很小的作用,或者只是被胁迫参与了一部分犯罪行为,通常会得到较轻的处罚。
胁迫与犯罪的关联性:如果胁迫行为与最终实施的犯罪行为关联性不大,也就是说,即使没有胁迫,犯罪也不会发生,这也会影响到对胁从犯的处罚。
胁从犯的悔罪表现和配合态度:如果胁从犯能够积极配合调查,有悔罪表现,也可能会得到法律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八条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二、被胁迫犯罪如何量刑
被胁迫参加犯罪的人,既存在成立胁从犯的可能性,也存在成立主犯或从犯的可能性。
如果被迫犯在客观上起到了主要作用的,便可以构成主犯;如果在客观上起到次要或辅助作用的,则应当构成从犯。
被迫犯参加犯罪的主观心理因素,对于认定其在共同犯罪中是起主要作用还是起次要作用,对其应当认定为主犯还是认定为从犯,并不起决定性的作用。能够决定犯罪行为人成为主犯或者从犯的犯罪构成因素主要是犯罪客观方面的作用大小,客观上起主要作用者为主犯,客观上起次要或辅助作用者为从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十八条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三、威胁胁迫他人算犯罪吗
1、如果恐吓或威胁目的是为了索取财物、发生性关系,那么可能构成敲诈勒索、抢劫罪、强奸罪;这种情况下可以向公安报案,由公安机关决定立案侦查。
2、如果恐吓或威胁目的是为了签订不平等的合同,那么该合同可以撤销;这种情况下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撤销该合同。
3、如果恐吓或威胁并且采取了进一步行为,则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的预备,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启动刑事程序追究刑事责任。
4、若恐吓或威胁仅是单纯的口头行为,没有其他意图或进一步的行为,则难以追究其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针对上述文章中的被胁迫参加犯罪的人问题,如果您还有不清楚需要了解的地方,可以直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和律师进行在线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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