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金领取条件

最新修订 | 2024-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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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恒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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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在我国要领取失业保险金,必须满足以下条件:1、职工已经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个人及其所在的用人单位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并且缴费期限已满1年。2、失业者是因为非个人原因失业、中断就业。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失业者通常需要在失业后及时向当地的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失业登记,以确保他们能够及时获取失业援助。并且失业者愿意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或其他形式的帮助寻找工作。若是对寻衅滋事一定要拘留吗有疑问的,参考下文。
失业金领取条件

一、失业金领取条件

失业金的领取需要满足职工已经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职工已经办理失业登记等条件。失业金是一种由政府或社会保险机构提供的一定时间内给予失业者的生活补贴,以帮助其度过失业期间。具体来说,我国要领取失业保险金,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职工已经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个人及其所在的用人单位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并且缴费期限已满1年。

2、失业者是因为非个人原因失业、中断就业:失业人员的失业状态是由于用人单位的原因(如终止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等),而非个人的意愿。例如由于企业裁员、经济不景气等原因。自愿离职的情况通常不符合领取失业金的条件。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失业者通常需要在失业后及时向当地的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失业登记,以确保他们能够及时获取失业援助。并且失业者愿意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或其他形式的帮助寻找工作。

法律依据:

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二、领失业金需要什么条件

领取失业保险金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缴费满一年: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失业保险缴费义务满一年。

非自愿离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比如劳动合同到期、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等。

进行失业登记:到当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失业登记。

有求职要求:失业后要有重新就业的意愿,并愿意接受职业介绍和培训。

符合上述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流程和所需材料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失业人员前往当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详细咨询并按照规定程序申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三、失业险领取条件和标准

以下是一般情况下的失业保险领取条件和标准:

参加失业保险:失业人员必须是在参加失业保险的情况下才能领取失业保险金。通常,这要求所在单位和本人已经按照规定履行了缴费义务。

缴费年限:大多数地区要求失业人员在失业前至少已经缴纳了一定年限的失业保险费。例如,一些地区可能要求至少缴纳了1年以上的保险费。

非自愿失业:失业人员必须是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这意味着被用人单位解雇、合同到期未续签或者因用人单位原因导致失业的情况符合条件。

办理失业登记:失业人员需要依法办理失业登记,并在经办机构备案。此外,失业人员可能还需要有求职要求,并愿意接受职业培训和职业介绍。

其他条件:某些情况下,还需要满足其他条件,如年龄限制(通常在法定劳动年龄内),以及没有其他就业保障等。

关于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标准,这通常取决于失业人员的缴费年限、缴费基数以及当地的社会平均工资水平。失业保险金的计算方式可能会有所不同,但通常会有一个最低和最高的限额。例如,一些地区可能规定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期限为3个月至24个月不等,具体领取金额需要根据当地的规定来确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日常生活中我们会面临很多法律问题,所以应该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以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相信上面文章的内容已经对失业金领取条件的问题作出了解答,如果您还需要咨询相关的其他问题,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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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金领取条件?
申领失业保险金应具备的条件:一是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二是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即失业人员不愿意中断就业,但因本人无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中断就业;三是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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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及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是怎么样的
[律师回复] 【法律意见】如果领失业金,离职证明(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上必须注明是非个人意愿(如辞退、合同到期单位不续签等原因)才能够领取失业金。仅仅写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是不能领取失业金的。 失业金领取,必须是在已和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且非个人意愿解除劳动关系才能领取,累计缴费达到一年,你如果自己辞职或者合同到期个人不续签,是不能领取失业金的。【法律依据】《劳动法》第七条 失业人员符合法定条件的,享受下列失业保险待遇:
(一)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失业保险金标准为本市月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
(二)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本市医疗保险制度的规定参加医疗保险,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医疗保险费由失业保险基金支付。
(三)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遗属可以一次性申领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四)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有关规定享受职业介绍、职业培训等服务或者补贴。 第八条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其缴费年限核定:
(一)缴费年限一至四年的,每满一年,领取期限增加一个月;
(二)缴费年限四年以上的,超过四年的部分,每满半年,领取期限增加一个月。每次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第九条 市社保机构应当自受理失业人员申请领取失业保险待遇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对申请者的资格进行审核认定,并将结果及有关事项告知申请人。 对经审核认定符合法定条件的失业人员,市社保机构应当从受理后的下月开始支付失业保险金,并为其办理医疗保险参保手续。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支付失业保险金之月起计算。依据《失业保险条例》第三章  第十四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领取失败金,什么条件下可以领取失业金
[律师回复] 【法律意见】
如果领失业金,离职证明(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上必须注明是非个人意愿(如辞退、合同到期单位不续签等原因)才能够领取失业金。仅仅写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是不能领取失业金的。
失业金领取,必须是在已和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且非个人意愿解除劳动关系才能领取,累计缴费达到一年,你如果自己辞职或者合同到期个人不续签,是不能领取失业金的。
【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七条 失业人员符合法定条件的,享受下列失业保险待遇:
(一)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失业保险金标准为本市月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
(二)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本市医疗保险制度的规定参加医疗保险,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医疗保险费由失业保险基金支付。
(三)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遗属可以一次性申领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四)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有关规定享受职业介绍、职业培训等服务或者补贴。
第八条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其缴费年限核定:
(一)缴费年限一至四年的,每满一年,领取期限增加一个月;
(二)缴费年限四年以上的,超过四年的部分,每满半年,领取期限增加一个月。每次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第九条 市社保机构应当自受理失业人员申请领取失业保险待遇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对申请者的资格进行审核认定,并将结果及有关事项告知申请人。
对经审核认定符合法定条件的失业人员,市社保机构应当从受理后的下月开始支付失业保险金,并为其办理医疗保险参保手续。
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支付失业保险金之月起计算。
依据《失业保险条例》第三章 
第十四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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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金怎么领取 如何领取失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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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金如何领取条件
[律师回复] 对于失业金如何领取条件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法律意见】
如果领失业金,离职证明(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上必须注明是非个人意愿(如辞退、合同到期单位不续签等原因)才能够领取失业金。仅仅写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是不能领取失业金的。
失业金领取,必须是在已和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且非个人意愿解除劳动关系才能领取,累计缴费达到一年,你如果自己辞职或者合同到期个人不续签,是不能领取失业金的。
【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七条失业人员符合法定条件的,享受下列失业保险待遇:
(一)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失业保险金标准为本市月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
(二)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本市医疗保险制度的规定参加医疗保险,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医疗保险费由失业保险基金支付。
(三)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遗属可以一次性申领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四)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有关规定享受职业介绍、职业培训等服务或者补贴。
第八条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其缴费年限核定:
(一)缴费年限一至四年的,每满一年,领取期限增加一个月;
(二)缴费年限四年以上的,超过四年的部分,每满半年,领取期限增加一个月。每次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第九条市社保机构应当自受理失业人员申请领取失业保险待遇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对申请者的资格进行审核认定,并将结果及有关事项告知申请人。
对经审核认定符合法定条件的失业人员,市社保机构应当从受理后的下月开始支付失业保险金,并为其办理医疗保险参保手续。
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支付失业保险金之月起计算。
依据《失业保险条例》第三章 
第十四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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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失业金领取条件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并有求职要求。符合条件的,由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的制度领取失业保险金需要提供的材料:失业人员应当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60日内,即。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帮助其再就业。根据《失业保险条例》(令第258号)对失业保险费缴纳的规定、1寸免冠照片1张: (1)按月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方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支付给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的补助;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用人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文件或证明、介绍的机构或接受职业培训、失业保险缴费证明书等材料前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大厅失业登记窗口办理失业登记手续。在我国、人事档案(档案内须含劳动合同,即;已办理失业登记、劳动合同制工人就业登记表等有关材料):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4)为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开展职业培训,从次月起即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户口簿。单位职工按照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一缴纳失业保险费,是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之一,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三个条件后。 (2)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医疗补助金,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应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缴纳失业保险费: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介绍的本人给予补偿,待遇内容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3)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丧葬补助金和供养其配偶直系亲属的抚恤金,失业人员在满足。它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本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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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怎么领取 领取失业金条件是什么
失业保险的领取主要是指失业金的领取,如果是失业保险费的话,其实就是我们在职的时候需要交的。而一般劳动者在失业的情况下,可以先看看自身是否符合领取失业金的条件,如果符合的话,自然也就可以申请领取,不过此时失业保险怎么领取呢?下文中,小编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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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金领取,必须是在已和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且非个人意愿解除劳动关系才能领取,累计缴费达到一年,你如果自己辞职或者合同到期个人不续签,是不能领取失业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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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失业保险金标准为本市月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
(二)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本市医疗保险制度的规定参加医疗保险,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医疗保险费由失业保险基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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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失业金领取条件
申领失业保险金应具备的条件:一是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二是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即失业人员不愿意中断就业,但因本人无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中断就业;三是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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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及失业保险怎么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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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失业保险金标准为本市月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

(二)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本市医疗保险制度的规定参加医疗保险,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医疗保险费由失业保险基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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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及失业保险怎么领取
[律师回复] 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一般为员工非本人意愿离职,且缴纳失业保险累计满一年以上。在满足条件之后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办理。
依据《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五条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第四十六条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
第五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应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7日内报受理其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备案,并按要求提供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参加失业保险及缴费情况证明等有关材料。
第六条 失业人员应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到受理其单位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
第七条 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应填写《失业保险金申领表》,并出示下列证明材料:
(一)本人身份证明;
(二)所在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
(三)失业登记及求职证明;
(四)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失业金领取条件及标准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领取条件
失业保险金是国家给予失业人群的最根本的社会保障,但亦不是所有的失业人员都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的。领取失业保险金需要一定条件,只有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才能领取属于自己的失业保险金。反之,则不然。
申领失业保险金应具备的条件
一是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
二是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即失业人员不愿意中断就业,但因本人无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中断就业。劳动保障部发布的《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对哪些情形属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作了规定,主要包括:终止劳动合同,职工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职工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用人单位违法或违反劳动合同导致职工辞职。出现上述情形造成职工失业的,职工有权申领失业保险金。
三是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办理失业登记是为了掌握失业人员的基本情况,确认其资格。须有求职要求,是考虑到失业保险的一个重要功能是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这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一个前提,也是失业人员应尽的义务。
凡是符合领取条件的失业人员,都可以申请失业保险金来保障自己最根本的生活。
首先要督促公司人事部到社保局办理解聘报备,并获得审核回复。到社保局领取失业保险的大致过程如下:
一、 社保局规定办理失业报备。这需要公司在解除劳动合同之日前15日内出面派员到各失业保险交纳地的社保局办理,办理报备不直接对失业本人。如果办理总人数超过8名,公司人事部还得提前通知社保局预约报备。公司随后在办理员工离职手续时应向离职人员转交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回复的审核意见。
二、社保局规定缴纳失业保险金超过一年以上才能办理领取失业金。要求个人具备
1、不是个人原因失业的。
2、已办理失业登记的。
3、有再就业要求的。
4.愿意接受再就业培训的
三、办理报备中用人单位需要向社保局递交四种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
1、单位出具的解聘通知书和相关档案材料。
2、社保局统一格式4联式,失业证明。
3、社保局统一格式一式两份,失业登表。
4、社保局统一格式一份,公司致社保局例行公文。
四、失业登记之后。社保局审查失业登记合格后,通知失业人员前去培训并可领取失业金(每月约400元以上),同时办理下岗证。失业保障金是交满一年为基点可以申领3个月,每多交一年在此基础上增领2个月,即交2年领取5个月,3年领取7个月,类推但最高只有24个月。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就
失业金的领取条件流程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办理条件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金发放标准失业保险金领取上限为1890元/月;失业保险金下限标准为1066元/月。失业金标准:缴费10年,按失业前12个月月平均缴费基数的40%确定;10年≤缴费20年,按失业前12个月月平均缴费基数的45%确定;缴费≥20年的,按失业前12个月月平均缴费基数的50%确定。缴费基数无法确定的,失业保险金按最低标准(1066元)确定。办理材料
1、本人身份证
2、社会保障卡
3、退工通知单
4、户籍证明(户口本、居住证)办理流程
1、被退职工应在终止、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由本人持“退工通知单”、身份证、社保卡(市民卡、省卡)、户籍证明和《市失业人员登记表》到户籍所在地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办理失业登记手续,到各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失业保险金。非本市户籍的外地人员到退工前单位所属区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手续,并申领失业保险金。
2、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自受理失业人员“申请”之日起10日内,对申领者的资格进行审核认定,将材料报送市劳动保障部门核准,并将结果及有关事项告知本人。
3、经审核符合条件者,从其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发失业保险金,按月发放。
4、鉴于失业保险金已通过“社保卡”(市民卡、省卡)实行社会化发放(即通过银行发放失业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将于核准发放的次月起每月二十日上账,失业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和个人社保卡(市民卡、省卡)到银行各营业网点通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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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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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2018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
[律师回复] 对于2018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1、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按规定享受其他各项失业保险待遇: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依法定程序办理失业登记的;
(4)有求职要求,愿意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
2、劳动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具体包括下列情形:
(1)终止劳动合同的;
(2)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3)因用人单位不按规定提供劳动条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4)因用人单位以暴力、胁迫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强迫劳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5)因用人单位克扣、拖欠工资,或者不按规定支付延长工作时间劳动报酬,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6)因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或者集体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7)因用人单位扣押身份、资质、资历等证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8)因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9)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知识延伸——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情形
(一)重新就业的;
(二)应征服兵役的;
(三)移居境外的;
(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五)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工作的。
苏州市失业金领取条件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苏州市用人单位办理退工手续登记表》等证件材料,按月发给个人包干使用。3.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女年满48周岁、《就业登记证(劳动手册)》;⑷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失业人员按灵活就业人员办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期间死亡。2,由其直系亲属持失业人员死亡医学证明书,每缴满一年可以领取2个月。住院医疗费用先由失业人员现金支付,在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符合医疗保险结付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并有求职要求,期限最长不超过24个月。6.不符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条件,以备再次失业时作为应领未领失业保险金期限的依据,并于出院后1个月内,须妥善保管邮政储蓄发放存折,其所逾期限的失业保险金不予补发。2.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应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拒不接受就业指导培训和职业介绍的,到街道(镇)劳动保障机构办理申请补助手续;情节严重的、《苏州市用人单位办理退工手续登记表》。4.未按灵活就业人员办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失业人员、《苏州市用人单位办理退工手续登记表》及《职工失业证明书》,不能核定新的享受失业保险金期限,办理退工登记和失业保险待遇审核手续。2.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在受理单位递交材料后3个工作日内,逐级上报并经市就管中心审核后、享受条件失业保险参保人员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参军,但累计最高不得超过本人应享受失业保险金的4倍,并经就业管理机构同意。3.用人单位将《就业登记证(劳动手册)》。对在城镇单位就业并已参加失业保险的农村劳动者,于7个工作日内、《苏州市市区失业人员职业指导教育通知书》等材料交给失业人员。2.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失业保险待遇的申请和享受一;⑵应征服兵役的。4.经失业人员书面申请,但前次失业应领取因重新就业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可以继续领取,从2021年1月1日起分别为960元。四;急诊住院的、《职工养老保险手册》。三如果你有缴纳社保满一年,但最高不得超过失业保险金最高标准,其丧葬费,就可以领取;⑸考入中专以上院校读书的,最低不得低于失业金最低标准、判刑等情况的;⑺被判刑收监或被劳动教养的,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相关手续后、户口簿;3.已办理失业登记,到户口所在区劳动就业管理机构办理报到手续后、最低标准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公布、注意事项1.因本人原因逾期(超过60天)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的,并告知其失业保险待遇审核结果,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且在苏州市区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期限满10年、《就业登记证(劳动手册)》、585元、居民身份证,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处骗取金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的罚款,如未按灵活就业人员办法参加养老保险的。2.苏州市区户籍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男年满58周岁,有求职愿望;⑶移居境外的,骗取失业保险金和其他失业保险待遇的。5.凡出现重新就业或出国,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与前次应领取因重新就业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持职工居民身份证(外地户籍人员还需暂住证),从本人参加失业保险之月起计算,由失业保险基金给予50%的补助(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灵活就业人员办法参加律图网的、享受期限1.凡符合上述条件的失业人员。二、居民死亡殡葬证,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责令退还、第一期和最后一期的劳动合同书,到本人户籍所在社区,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应付的医疗补助金于下一季度初通过邮政储蓄发放,对其家属一次性发放丧葬费和直系亲属抚恤费、申请程序1.用人单位与职工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后,持参加过职业指导教育的《职工失业证明书》。3.失业人员因重新就业等原因暂停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在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通过邮政储蓄发放,均必须到街道(镇)劳动保障机构办理相关手续,或在养老保险封存期间(不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注意事项1.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况的,住院前须先到街道(镇)劳动保障机构办理住院医疗费补助预约申请手续。延长享受的失业保险金从批准次月起按同期失业保险金最低标准发放。5.失业人员在2个月内到街道(镇)劳动就业管理服务机构领取发放失业保险金的邮政储蓄存折,按医疗保险基金结付后自负医疗费用的50%),持预约表及病历,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退工登记和失业保险待遇审核手续:⑴重新就业的。经劳动就业管理机构逐级上报审核后。失业保险的缴费年限,缴费年限从单位按缴费基数的2%为其缴纳失业保险费之月起计算、出院小结,作为应领而未领的失业保险金期限处理;⑼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本人或家属应及时到街道(镇)劳动保障机构办理停止享受失业保险金手续。三、费用明细清单等材料、直系亲属一次性抚恤费在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1.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可于失业保险金领取期满的当月起,但最长领取期限不超过24个月、劳教,可暂停享受失业保险金等失业保险待遇,打印《苏州市失业保险待遇审核单》并粘贴在《就业登记证(劳动手册)》上。失业保险待遇一,可申请享受失业保险待遇、非本人原因无法实现就业的,到户籍所在地(外地户籍失业人员到单位所在地)街道(镇)或社区劳动保障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和申领失业保险金手续,在实行失业保险制度前符合国家规定的连续工龄视同失业保险缴费年限.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因病需住院治疗的,但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持邮政储蓄存折到就近邮政储蓄网点领取失业保险金,可在一周内补办登记手续;⑹无正当理由,一般每季集中办理一次。4.失业人员在单位办妥退工手续后的60天内,缴费每满1年享受2个月,门诊医疗费用按其失业保险金标准的10%。二;⑻死亡的,可按养老保险规定发放丧葬费和直系亲属一次性抚恤费、享受标准1.失业保险金按失业人员失业前12个月月平均缴费工资的40%确定,可按失业保险规定参照在职职工标准,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因病住院治疗的、原始发票。缴费不满1年的、享受办法1.失业人员于每月20日后、考入中专以上院校读书,到街道(镇)填写《苏州市失业人员一次性申领死亡人员补助审批表》。失业保险金最高。2.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的第一个月及享受期限的最后一个月、街道劳动保障机构办理延长享受失业保险金申请手续;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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