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被执行人信息多久可以消除
被执行人信息的消除时间并没有固定的标准,它取决于多种因素,包括被执行人的具体行为、法院的判决和执行情况等。
一般来说,如果被执行人已经履行了法院的判决,那么他们的信息通常会在三个工作日内从被执行人名单中删除。这是因为,一旦被执行人完成了他们应尽的义务,他们就不再是被执行人,相关的信息也就没有继续存在的必要。
然而,如果被执行人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法院的判决,那么他们可能会被永久性地列入被执行人名单。这是因为,这种行为被视为对法院判决的严重违反,需要对其进行长期的信用惩戒。
另外,如果被执行人因为某些严重的失信行为,如以暴力、威胁方法妨碍、抗拒执行情节严重或具有多项失信行为等,他们的信息可能会在被执行人名单中保留二至五年。这是为了对这些严重的失信行为进行更长时间的信用惩戒,以防止他们再次做出类似的行为。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十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删除失信信息:
(一)被执行人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人民法院已执行完毕的;
(二)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且已履行完毕的;
(三)申请执行人书面申请删除失信信息,人民法院审查同意的;
(四)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财产两次以上,未发现有可供执行财产,且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人未提供有效财产线索的;
(五)因审判监督或破产程序,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对失信被执行人中止执行的;
(六)人民法院依法裁定不予执行的;
(七)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的。
有纳入期限的,不适用前款规定。纳入期限届满后三个工作日内,人民法院应当删除失信信息。
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删除失信信息后,被执行人具有本规定第一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重新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依照本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删除失信信息后六个月内,申请执行人申请将该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二、被网络仲裁后多久被执行
15日内。劳动仲裁结果出来后,也就是仲裁裁决书下达后,在15日内,双方不服,可以上诉至当地的人民法院,如果15日内双方未上诉,裁决书生效后,申请人可以拿着裁决书去单位执行,如果单位拒绝支付裁决书上支持的请求,可以当当地的人民法院的执行庭去申请强制执行,强制执行的时间大概6个月。
法律依据:
《仲裁法》第48条
劳动者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申请强制执行立案后,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执结;如果执行法院不作为,可以半年后向上级法院申请提级执行。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执结;非诉执行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执结。有特殊情况须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报请本院院长或副院长批准。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案件若干期限的规定》第一条
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执结;非诉执行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执结。有特殊情况须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报请本院院长或副院长批准。申请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前5日内提出。
日常生活中我们会面临很多法律问题,所以应该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以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相信上面文章的内容已经对被执行人信息多久可以消除的问题作出了解答,如果您还需要咨询相关的其他问题,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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