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项目有哪些

最新修订 | 2024-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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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恒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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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根据我国法律法规,工伤情况下,您可从工伤保险基金申请多项款项,如治疗工伤的医疗费、康复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外地就医的交通住宿费、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一次性医疗补助费、劳动能力鉴定费,以及其他法律规定的相关费用若是对工资拖欠找哪个部门最快最有效有疑问的,参考下文。

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项目有哪些


一、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项目有哪些

参照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您在遇到工伤情形时,可从工伤保险基金中申请以下项目的款项:首先是所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以及相应的康复费用;其次为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第三种是前往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产生的必要交通及住宿费用;第四类是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之际,预计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费用;此外还包括了必须支付的劳动能力鉴定费;最后但同样重要的一点,包括上述所有费用之外的其他法律明文规定的相关项目。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二、工伤索赔的赔偿项目有哪些

工伤保险待遇标准的具体赔偿项目如下:

(一)医疗费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交通费、食宿费;

(四)康复治疗费;

(五)辅助器具费;

(六)停工留薪;

(七)护理费。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保险的适用范围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由所在单位支付费用。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

三、工伤保险报销的程序有哪些

工伤保险报销的程序有:

1、首先用人单位应该在一个月内向劳动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如果单位不申请的话,自己写份工伤认定申请,向当地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

3、劳动局做出工伤认定决定;

4、伤者去有资质的医院做伤残鉴定;等等。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第十九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第二十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日常生活中我们会面临很多法律问题,所以应该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以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相信上面文章的内容已经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项目有哪些的问题作出了解答,如果您还需要咨询相关的其他问题,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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