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房两卖属于诈骗吗
关于“一房二卖”这一现象是否被视为诈骗,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做出评估。一般而言,生活中的一房二卖行为并不构成刑事诈骗犯罪,更多地被视为民事法律争议。然而,若针对同一房产,卖方在已与他人售卖交易的情况下,出于非法占有购房款项之目的,编造虚假信息或隐匿真实情况来诱骗第三方再次购买此项物业,从而导致第三者财产严重受损,那么该行为便可能构成诈骗罪,甚至是更为严重的合同诈骗罪。在决定和判断此案是否属于刑事诈骗时,我们应该明确区分民事欺诈行为与刑事诈骗之间的不同之处。此类行为的本质差别主要体现在行为人在主观上是否怀有“非法占据他人资产”的企图。为了理解何谓“非法占据他人资产”,我们需要关注以下几个方面:(1)行为人在签订合同时,是否具备履行合同责任的实质能力;(2)行为人是否采取了编造虚假事实、掩盖真相的欺骗手法;(3)行为人在签署协议之后,是否能够按照约定如期履行承诺,或者积极推进履行过程;(4)行为人对于对方支付的财物流向作出何种安排;(5)行为人为何未能履行合同义务;(6)行为人在违约事件发生之后的态度表现等等。当利用经济合同进行诈骗犯罪时,涉及的诈骗金额应当被认定为实际获得的金额,但合同所涉及的标的价值也可作为量刑时的考量因素。行为人若存在以下任一情况,则应视为其在非法占用他人资产的意图驱动下,利用经济合同实施诈骗:明知自身无法履行合约或并未提供恰当的担保措施后,采用以下任何一种欺诈手法与他人缔约,从而获取大量财富且造成严重损失:(1),虚假塑造自己的主体资格;(2),冒用他人名义行事;(3),使用伪造、篡改或已失效的单据、介绍信、印章或其他证明文件;(4),隐匿事实,使用明知无任何价值的票据或其他结算凭证作为合同履行担保;(5),隐匿事实,使用已知不符合任何担保标准的抵押品、债权文书等作为合同履行担保;(6),使用其他任何欺骗手段诱导受骗方向其交付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二百二十四条
【合同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一条
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九十日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
款以及相关条
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最高法院关于诈骗案件的司法解释》第二条
根据《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
和第一百五十二条
的规定,利用经济合同诈骗他人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诈骗罪。利用经济合同进行诈骗的,诈骗数额应当以行为人实际骗取的数额认定,合同标的数额可以作为量刑情节予以考虑。行为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其行为属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经济合同进行诈骗:明知没有履行合同的能力或者有效的担保,采取下列欺骗手段与他人签订合同,骗取财物数额较大并造成较大损失的:1、虚构主体;2、冒用他人名义;3、使用伪造、变造或者无效的单据、介绍信、印章或者其他证明文件的;4、隐瞒真相,使用明知不能兑现的票据或者其他结算凭证作为合同履行担保的;5、隐瞒真相,使用明知不符合担保条
件的抵押物、债权文书等作为合同履行担保的;6、使用其他欺骗手段使对方交付款、物的。
二、一房二卖的产权是属于哪一方
律师解答一房二卖是指出卖人先后或同时以两个买卖合同,将同一特定的房屋出卖给两个不同的买受人,对此法律作出了有关司法解释:
房屋出卖人对房屋进行两次买卖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或者《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的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不动产登记,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或者《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的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不动产登记,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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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一房两卖属于诈骗吗”,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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