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情况下,在签订购房合同时支付的定金是无法撤销的,但订金却是可以退还的。“定金”这一概念源自严谨的法律规章制度中,是合同的各方为了保障契约的成立、生效或是执行等环节,不受外在因素干扰而自愿确立的一种担保手段,也是违约行为后需要负责的事项之一。定金受到“定金罚则”的约束,也就是说,若交付定金的一方未能遵守承诺,收款方有权提出不再返还定金;若收款方未能信守承诺,则交付定金的一方可申诉要求对方双倍返还定金。
然而,“订金”仅仅属于单方面的决定,普遍观点视为提前支付的预付款项,并不具备“定金”同等的担保效力。无论何者是由于何种原因导致的合同无法履行,支付订金的一方都有权利要求对方全数偿还金额。总的来说,在签署购房契合时支付的定金是无法撤销的,但订金却有可能获得退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二、买房签了认购合同能退定金吗吗
定金合同自定金交付之日起生效。
民法典规定,进行房屋买卖时,卖方收取购房定金后违约的,适用定金罚则,卖方要双倍返还定金。
定金的数额一般由双方自行约定,但是不得超过标的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无效。
如果接受定金一方违约则需要双倍返还,如果支付定金一方违约则不能收回定金。《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买房签了认购书就不能退预交定金吗”,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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