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有噪音可以退房吗

最新修订 | 2024-03-30
浏览10w+
王淳律师
王淳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4272人
专家导读 根据我国相关法规,购房者若购买的商品房内噪音超标,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退款。卖方应确保房屋满足居住需求,但所交付的房屋存在明显瑕疵,影响居住,违反了合同目的和法律规定。卖方未履行品质担保责任,应承担法律后果,赔偿买方损失。因此,买方要求解除合同并返还房屋的诉求合理合法。
买房有噪音可以退房吗

一、买房有噪音可以退房

根据我国相关法规规章的明确规定,如果购买的商品房内在噪音值超出法定安全范围,购房者是有权利行使权利并要求解除交易合同及退还已支付资金的。

首先,我们必须明确所签订的合约中明确规定了该处争议房屋的主要用途是用于居住生活。因此,以开发方的角度来看,他们应该确保相应的房屋能够满足居住生活所需的需求和标准。尽管其中并没有对适用性标准做详细说明,然而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即使未明确表述出来,也是需要满足行业基本通用规范等各方面要求的。

其次,由卖方交付的标的物,无论是在基础质量还是品质功能上,都出现了明显瑕疵,已经严重影响到了实际的生活居住需求。这就违反了当初购屋时所期望的原定合同目的,属于违背了《民法典》中所规定的“其它违约行为”,包括不适当履行的行为方式。而这个问题,已经导致了无法按照与买家签订的合同规定,实现他们预期的居住要求,进一步讲,也就是未能达成合同的主要核心目标。基于以上事实证据和法律依据,站在买家的立场上,通过诉诸法律,要求解除合同并不仅仅是合理合法的行为,而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应有权益主张。

最后,我们不得不承认,从始至终,卖方没有向买方充分揭示及告知房屋存在的任何潜在瑕疵或隐患。所以说,作为卖方本身而言,他们已经没有很好地履行了一个合格的品质担保责任,理当承担起应有的法律后果,也就是需要赔偿买方因房屋瑕疵而带来的各项损失。综上所述,买方提出的解除合同并返还标的产品的诉讼请求是完全合乎情理且富有事实依据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

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

二、买房的定金可以退

买房定金能不能退还,要看具体的情况:

(1)购房者支付定金后因个人原因反悔,不签订购房合同的,定金不予退还;因卖方原因导致购房合同不能签订的,应当双倍退还定金。

(2)如果开发商不具备商品房销售资格的,那么不想买房的话,定金可以退回。我国《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22条规定: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开发商不得销售商品房也不得收取任何预订款性质的费用。因此,如果商品房不符合销售条件,而购房者已经交纳了“定金”,那么无论双方是否约定“定金”退还事项,开发商都应无条件退还定金给购房者。

(3)如果不想买房是因为开发商存在欺诈等行为,或者双方在签订购房合同时对合同条款协商不下,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开发商也是应当退还购房定金

(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的规定,因不能归责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方也是应当返还定金的。比如,由于发生了不可抗力导致购房者无力支付房款,那么也可以要求退回定金。

定金,是指当事人约定的,为保证债权的实现,由一方在履行前预先向对方给付的一定数量的货币或者其他代替物。

定金是担保的一种。由于定金是预先交付的,定金的数额在事先也是明确的,因此通过定金罚则的运用可以督促双方自觉履行,起到担保作用。

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买房有噪音可以退房吗”,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立即免费测试 仅需1分钟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4.9k字,预估阅读时间15分钟
浏览全文
文章速读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627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买房有噪音可以退房吗
一键咨询
  •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558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200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707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068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550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244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754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140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151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387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282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416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665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330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266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二手房纠纷·推荐文章

为你推荐
淮安180****1632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扬州156****5908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南京134****2280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噪音噪音扰民怎么处理?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一、噪音污染应该如何处理 有关部门也仅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以及各省、市、自治区制定的“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的办法”等法规,处以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经济罚款。除此之外,便无其它法律依据。 二、噪音的制造者应该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 第四十八条 违反本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建设项目中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设施没有建成或者没有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擅自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由批准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生产或者使用,可以并处罚款。 第四十九条 违反本法规定,拒报或者谎报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申报事项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不同情节,给予警告或者处以罚款。 第五十条 违反本法第十五条的规定,未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擅自拆除或者闲置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设施,致使环境噪声排放超过规定标准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罚款。 第五十一条 违反本法第十六条的规定,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超标准排污费的,处罚同四十九条 第五十二条 违反本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对经限期治理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企业事业单位,除依照国家规定加收超标准排污费外,可以根据所造成的危害后果处以罚款,或者责令停业、搬迁、关闭。 前款规定的罚款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决定。责令停业、搬迁、关闭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规定的权限决定。 第五十三条 违反本法第十八条的规定,生产、销售、进口禁止生产、销售、进口的设备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经济综合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经济综合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报请同级人民政府按照规定的权限责令停业、关闭。 第五十四条 违反本法第十九条的规定,未经当地公安机关批准,进行产生偶发性强烈噪声活动的,由公安机关根据不同情节给予警告或者处以罚款。
376浏览
如何投诉噪音噪音扰民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首先得看是什么噪音r按国家标准G B22337-2008《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1条、4.1条的规定,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和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的设备、设施产生的噪声,在2类生活功能区的社会生活噪声排放源边界噪声不得超过:昼间60dB( A)、夜间50dB(A)的排放限值。rr对噪声的监管环保、公安“各管一摊”rr目前管理城市噪音主要由环保与公安两个部门负责。r环保局:r工地夜间施工、企事业生产、饮食服务行业噪音r遇噪音可拨12369r环保部门只负责“工地夜间施工、企事业生产、饮食服务行业”噪音的监管。r“比如说建筑工地上打桩、混泥土搅拌等噪音,确实是由环保部门监管的。”rr公安局:r机动车辆、社会生活类、装修噪音r遇到噪音可拨110r公安部门主要负责:机动车辆、社会生活噪声、室内装修等扰民行为。r公安部门主要负责处理以下这些“社会生活类”的噪声,比如机动车辆未按规定鸣号的;擅自使用高音喇叭或者其他音响器材,造成社会生活噪声污染且不听劝阻的;在已交付使用的居民住宅楼进行室内装修活动的。又比如在夜间和午间使用电钻、电锯、电刨等产生噪声污染的工具的行为。rr其他:r城管局:r可取缔占道,从源头消除噪音r“比如说小贩占道经营,旁边还摆放着高分贝的喇叭,这到底是由谁来处理呢按照规定这类噪音由公安部门负责。城管部门的职责是对占道经营进行处理,取缔这种行为,自然也就取消了噪音源头。”r港航监督机构:r可以规定船舶禁止行驶及禁止鸣号的地段和时间
333浏览
律图 > 法律知识 > 房产纠纷 > 二手房纠纷 > 买房有噪音可以退房吗
仅需1分钟,快速了解自身风险
立即试试 限时免费
顶部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

扬州180****3308用户2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南通178****3005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南京180****1326用户1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立即咨询(问题解决率99%) 推荐使用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