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商业活动中,订金非常常见且可以被退还。这里所提到的“订”字含义为建立、预定之意,属于一种不具担保效力的交易惯例表达方式。从通常情况来看,订金被视作预付款项。若交易伙伴关系顺利达成,那么订金将直接转为货款;相反地,如交易失败,则订金应全部归还当事人。倘若双方签署的合约名称为“定金”,即表示购房者及房东已经达成了一定的买卖协议。在这种情况下,房屋的定金往往是不能退还的。“定金”作为承担违约赔偿责任的一种形式,其基本法律属性为违约保证金,同时具备担保合同顺利执行的功能。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只有房地产开发商在单方行为中存有过失,并且违背了正常商业交易准则的前提下,买方在支付定金之后才有可能申请退还定金。《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二、没签合同订金可以退吗
定金是债的一种担保方式,所担保的是双方在约定时间就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事宜继续协商,以最大诚意促使合同成立。如果是支付定金的当事人原因导致没有签订合同的,定金不能退;如果是收受定金的当事人违约使得合同没有签订的,定金双倍退还。《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
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买房订金可以退吗”,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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