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是开发商逾期交付房产,则依据合同约定,您享有退房权利。当合同所规定的交房日期到期后,您应当向开发商发出书面的房屋催交通知书。若在此后的三个月合法期限内,开发商仍然未能履行交房义务,那么您便有权利行使退房权。作为开发商,他们应按照合同的约定归还您已经支付的房款及其应得的活期利息,并且对于合同中如已签定违约金条款的,也必须依照该条款进行赔偿。若是开发商与业主在签订合同时明确约定了交房期限及相关违约责任,那么开发商未能按时交房时,业主将有权根据合同的约定解除合约,实现退房并收回购房款项;而如果合同中并未明确约定违约责任,那么作为业主,您需要采用书面方式向开发商发送催告函。若在三个月之后,开发商仍未履行交房义务,那么业主便有权单方面解除购房合同,实现退房并追讨购房款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
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期限;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购房定金能退。双方按约履行的,定金应抵作价款或退回;因特殊情况天然要素导致不能签定生意合同的、对协议及补充协议内容未能达成合意而无法签约不归责于任何一方的,定金可以退回;售房者单方违约导致不能继续履行的,定金可以退回双倍;其余情况定金均不可退。《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开发商延期交房能要求退房吗吗”,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