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预售定金能退吗

最新修订 | 2024-0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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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定金一般不可退款,违约时按协议处理。卖方违约需付双倍定金,买方违约则定金不退。立约定金用于保证签订正式合同,若因非双方原因无法达成交易,定金应退还。具体合同需具体分析处理。
买房预售定金能退吗

一、买房预售定金能退吗

通常来说,此笔款项是不能够进行退款处理的。这一点在相关的合同条款中均有所体现,即一旦涉及到定金问题,在任何一方向违约的情况下,双方须依据书面协议上所明确列出的条款进行处理,如果没有对应的协议内容规定,则当卖方出现违约行为时,应当向另一方支付相当于其所缴纳的定金金额两倍的违约金;反之,若买方违反该协议项下的义务,则卖方无权索返定金。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定金的总金额不得超过签订交易合约标的的百分之二十。在此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对于那些在正式签订购楼合同之前已经缴纳的定金,我们称之为立约定金,它主要是为了确保日后能够顺利地签订正式的购楼合同而设立的。简单地说,如果某位消费者缴纳了定金,却最终决定放弃购买该房屋,那么开发商便有权拒绝接受这位消费者的退款请求。但反过来看,假如开发商在收取了定金之后却未能将合适的房屋出售给消费者,此时他们就必须向对方支付相当于其所缴纳定金数额的双倍作为赔偿

然而,要是由于其他无法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原因,使得购楼合约无法顺利达成,那么定金是应该被退还给消费者的。当然,我们必须理解现实生活中,每个合同的性质和内容存在多样性,因此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应对具体案例采用相应的解决方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二、买的房还没包含交房可以退房

买的房子还没交房可以退房,但是需要满足退房的条件才行,具体如下:

1、延迟交房:般超过3个月开发商还不能交房,购房人就可以要求开发商退房,并要求双倍返还订金或支付房款利息。

2、没有产权证:由于开发商方面的原因,买房人在合同约定期限内无法取得房屋的产权证,如果有这样的退房条件,就可以要求退房。

3、开发商证件不全:开发商必须证件齐全才能盖楼、卖房。如果开发商证件不全,就属于违规操作,与买房人签订的合同就无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一条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解除权人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买房预售定金能退吗”,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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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预售合同的性质预售合同与预约合同的区别
[律师回复]
一、商品房预售合同的性质商品房预售合同,是指商品房预售方和预购方双方约定,预售方在约定时间内将建成的商品房所有权转移于预购方,预购方向预售方交付定金或部分房款并按期接受商品房的书面协议。商品房预售合同不是预约买卖合同、期货买卖合同、附期限买卖合同、分期付款买卖合同。如果从法律上为商品房预售合同定性,则商品房预售合同属于远期交货合同。所谓远期交货合同,是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在将来的一定期间内交货的合同。这类买卖合同仅是在交货期限方面与一般买卖合同有所区别,而在合同的订立、货物价格的确定、履行地点等方面与一般买卖合同没有任何差别。当事人必须在合同规定的期限交货,否则即应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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