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房屋之后能否进行退房事宜需依据特定情况作出判断。
首先,在购房合同的签署阶段,买方有权选择撤销原有交易,并不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因为购买房屋作为一种自主决策,并非被压迫或强迫,因此当购房者完成购置后又改变主意,决定退出时,自然具备明确的退房权。
其次,如若买卖双方已签署购房协议且购房者在此情境下提出退房主张,则须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在这种情况下,倘若双方于合同中就违约金事项做出过具体约定,应严格遵守并依照约定履行赔偿义务;若所约定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实际损失,有管辖权的法院或仲裁机构可根据相关请求予以适量增减;但另一方面,若约定的违约金超出实际损失过多,同样也可向上述部门申请适度削减。
最后,即使双方尚未约定违约金,依旧可以按照实际损失程度来负担违约责任。
再者,当双方完成房屋产权过户手续,即视为合同全面履行完毕,此时如购房者反悔,原交易无法进行退房操作,而是需要与出售方重新协商解决方案。《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二、买房交的订金可以退吗
买房交定金后,买受人履行合同义务的,定金可以退回。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上海市商品房预售合同》第七条
所规定的合同解除权的行使主体是开发商,而不是违约的购房者。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买房子可以退房么”,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