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了企业必须按照相关法规为职工缴纳“五险一金”(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及生育保险,还有住房公积金)。
为了确保劳资双方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根据《社会保险法》的要求,企业应在每位员工正式上岗后的三十日内,为其在当地的社保经办机构进行社会保险登记,并负责支付这些福利项目的费用。
此外,对于尚未独立经营的子公司或附属机构,也须按照此类标准执行。
需要注意的是,“五险一金”中的部分福利,如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是由员工与单位双方共同承担,而工伤保险与生育保险则全额由企业负担。
当然,实际的缴费比例可能会依据地理区域及国家政策有所差別,而且在大多数情况下,员工自家所需承担的部分将会被直从工资中扣除。《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二、公司不给缴纳五险一金是可行的吗
公司不给缴纳五险一金不可以,属于违法行为。公司应当为员工缴纳社保。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公司的五险一金是从工资里扣除吗”,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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