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非法行医并未对当事人造成任何损害,并且当事人也愿意接受治疗的情况下,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并不涵盖此类行为的条款,未必会启动立案程序进行处理。
然而,若涉及到以下非法行医行为,就必然需要立案调查和处置:
首先,是违规行为已经导致了就诊人的轻度残疾,甚至器官组织受损或不幸离世的严重后果;
其次,如果此种行为已经致使甲类传染病的传播或流行,或者存在潜在的传播风险,那么也必须引起警惕并立案处理;
再者,使用假药、劣药或是不符合国家统一规范要求的卫生材料及医疗器械,足以对人体健康产生严重威胁的,都需立即立案严肃处理;
此外,当非法行医主体在被卫生行政部门处以两次及以上行政处罚后,倘若再次出现此类行为,同样需要立即立案处理;
最后,还有其他性质较为恶劣的违法情节,如具备本条第二项提到的所有内容等。
具体来说,没有获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在以下几种情况下就可能涉嫌非法行医:
诸如没有真正获得或通过非法途径获取医师资格而从事医学诊疗活动的;
另外,个人在没有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前提下擅自开设医疗机构的;
此外,曾经因违法行为被依法吊销了医师执业证书,但仍然继续开展医疗活动的;
还有,尽管没有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却依然擅自从事乡村医疗活动的;
最后,如果是家庭接生员,其所从事的医疗活动并非单纯的家庭接生任务,那么这种行为也是不能容忍的。
因此,提醒大家遵纪守法,避免以上所提及的各种不当行为,进而避免触发非法行医的红线,确保社会和谐稳定发展。《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五十七条
[非法行医案(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第一款)]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就诊人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或者中度以上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或者死亡的;
(二)造成甲类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有传播、流行危险的;
(三)使用假药、劣药或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卫生材料、医疗器械,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
(四)非法行医被卫生行政部门行政处罚两次以后,再次非法行医的;
(五)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本条规定的“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
(一)未取得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医师资格从事医疗活动的;
(二)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办医疗机构的;
(三)被依法吊销医师执业证书期间从事医疗活动的;
(四)未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从事乡村医疗活动的;
(五)家庭接生员实施家庭接生以外的医疗活动的。
本条规定的“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中度以上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参照卫生部《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认定。
二、非法行医罪是什么意思
非法行医罪,是指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擅自从事医疗活动,情节严重的行为。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
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非法行医什么情况不立案”,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如果您还需要咨询相关的其他问题,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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