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邀请招标的流程及程序
1.邀请招标乃是指采购部门在参考了各个供应商的信誉度及其过往业绩之后,从众多备选者当中挑选出三家及以上的优质厂商,向这些厂商发出投标的正式邀约,通过一系列规范而公正的流程和评判标准来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标签中择优选定最终中标者的采购方式。
2.邀请招标所具备的适用条件如下:
相对于公开招标而言,邀请招标的供应商数量相对较少、公开程度相对较低以及竞争程度可能稍显不足。
需要注意的是,使用邀请招标的前提条件主要包括以下两方面:
第一是采购产品具有其特殊性,仅能从特定领域内的少数供应商处获取;
其次是由于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涉及到的费用远超于政府采购项目总价值的比例,故此不宜采纳。
综合以上两大因素,依据相关规定,邀请招标通常更适合于技术含量较高、潜在供应商稀缺或者项目规模偏小的情况,并且该方法提供的经济效益可能并不会比公开招标高很多。《招标投标法》第十八条
招标人可以根据招标项目本身的要求,在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中,要求潜在投标人提供有关资质证明文件和业绩情况,并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国家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
二、邀请招标资格预审公告期限不少于多少个工作日
邀请招标资格预审公告期限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告内容应当以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邀请招标也称选择性招标,是由采购人根据供应商或承包商的资信和业绩,选择一定数目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能少于3家),向其发出投标邀请书,邀请他们参加投标竞争,从中选定中标供应商的一种采购方式。《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公告内容应当以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邀请招标的流程及程序”,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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