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案件属于经侦办
一、经济侦查大队所处理案件之总体范围包括以下几点:
1.对涉及走私假币、出售、购买、运输假币及金融工作人员购买假币、使用假币换取货币等各类经济犯罪案件进行深入调查与侦破行动;
2.对未经许可擅自设立金融机构、虚报注册资本、虚假出资、实施抽逃出资以及销毁会计相关资料等金融犯罪案件展开全面调查与侦破工作;
3.对涉及集资诈骗、贷款诈骗、票据诈骗、金融凭证诈骗、信用证诈骗及信用卡诈骗等各种经济类型犯罪案件予以有效侦查,保护公民财产安全;
4.对国有企业、公司、事业单位的从业人员因失职、滥用职权导致的渎职犯罪行为,以及恶意低价转让股权、出售国有资产以谋求个人利益的违法犯罪案件进行侦查并追究责任;
5.对涉嫌制造、篡改金融票证、国家有价证券、股票、公司、企业债券乃至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等多种经济犯罪行为展开全面打击和调查;
6.针对其余各类经济犯罪案件进行精准侦查和严厉打击。
二、经济侦查大队承担的核心职责涵盖以下几个方面:
1.在全国范围内组织、指导、协调各地公安机关切实侦破各类经济犯罪案件,并以参与或亲自着手的方式侦办重大、特殊的经济犯罪案件;
2.对全国各地的经济犯罪状况进行专业的指导、检查和监督,通过深入分析研究经济犯罪的动向趋势,及时制定出专业防范和打击政策对策相应措施;
3.针对全国各地重要的金融系统、财政税收部门和其它影响到国民经济基础和民生根本的重要精髓单位,提供必要的安全防范意见和建议,确保其运营环境满足安全要求。《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印发的通知》
第十四条公安机关对涉嫌经济犯罪线索的报案、控告、举报、自动投案,不论是否有管辖权,都应当接受并登记,由最初受理的公安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办理,不得以管辖权为由推诿或者拒绝。
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但不属于其管辖的案件,应当及时移送有管辖权的机关处理。对于不属于其管辖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再移送主管机关。
二、什么案件属于公诉案件
公诉案件是指除了自诉以外的所有的刑事案件,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自诉案件包括: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1、侮辱、诽谤案2、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3、虐待案4、侵占案
(二)人民检察院没有提起公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1、故意伤害案2、非法侵入住宅案3、侵犯通信自由案4、重婚案5、遗弃案6、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7、侵犯知识产权案8、属于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对被告人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对上列八项案件,被害人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对于其中证据不足、可由公安机关受理的,或者认为对被告人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应当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已经作出不予追究的书面决定的案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九条
凡需要提起公诉的案件,一律由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什么案件属于经侦办”,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