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处罚能只用附加刑么

最新修订 | 2024-04-14
浏览10w+
卢滨律师律师
卢滨律师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84人
专家导读 法定刑事处罚分主刑和副加刑,主刑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副加刑为罚金和剥夺政治权益。 管制不关押,靠群众监督改造;拘役是短期剥夺自由,由公安机关决定执行场所。 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是固定场所执行,死刑最审慎。 刑期计算从判决执行日起,羁押时间可折抵刑期。
刑事处罚能只用附加刑么

一、刑事处罚能只用附加刑

首先我们需要明白的是,法定的刑事处罚类别主要分为两类——即为主刑与副加刑。

接下来,我将详细解释这几种刑罚种类及其相应的解释。

1.主刑,明显就是其在刑罚体系中的主导地位;

涵盖了诸如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拘役以及死刑等等。

而副加刑则包含了罚金与剥夺政治权益等内容。

2.主刑与副加刑既可分别单独使用,亦可合并运用。

在此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循法律法规的规定,以确保刑罚的公正性及合理性。

关于主刑的实施方面,主要包括以下五个类别:

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

值得注意的是,管制这种刑罚方式为我国独创,与其他刑法相比具有鲜明的特点。

管制是一种限制个人自由的刑罚方式,对罪犯并不需要进行关押,而是在公安机关的管辖之下通过人民群众的监督行为来完成改造。

拘役则是一种短程的剥夺公民自由的刑罚方式,具体的执行方式由公安机关根据实际情况就近决定。

至于主刑的执行,应用最广的当属"徒刑"的行刑。

这里所说的"徒刑",就是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两种。

其中的"徒刑"的执行场合是固定不变的。

死刑的执行,由于其的严肃性与重要性,因而成为所有主刑执行中最为审慎的一环。

具体到实践操作中,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a)对于判处管制的罪犯来说,其管制期限一般为3个月至2年之间,且在多个案件并罚的情况下,刑罚最重不得超过3年。

管制的刑期就是自判决执行之日开始计算,而判决执行之前就已经先行羁押的,那么每次羁押一天就相当于刑期两天;

b)对于判处拘役的罪犯来说,拘役期限一般为1个月至6个月之间,同样在多案并罚的情况下,最大限度也不得超过1年。

这里的拘役期限也是自判决执行之日开始计算,先行羁押的部分则按照每天一天累计计算;

c)对于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而言,其有期徒刑的天数一般在6个月以上、15年以下,在多案并罚的情况下,最大限度不能超过20年。

需要注意的是,无论是哪种情况,有期徒刑的刑期都需要从判决执行之日开始算起,刑期具有溯及力,实践中将持续的羁押时间换算为刑期;

d)对于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来说,他们的刑期并没有明确的规定,而被剥夺了终身自由的惩罚让他们失去了重新步入社会的可能。

并且对于那些在判决执行前已经处于羁押状态的犯人,他们的羁押时间并不能用来折抵刑期;

e)至于死刑来说,虽然应当对于罪犯得到应有的制裁,但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话,我们可以先对其判处死刑,同时宣告2年缓期执行

这里的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限,是从判决确定之日起算的。

而且,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也需要从死刑缓期执行期满之日起算。《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十三条  【主刑种类】主刑的种类如下:

(一)管制;

(二)拘役;

(三)有期徒刑;

(四)无期徒刑;

(五)死刑。

第三十四条  【附加刑种类】附加刑的种类如下:

(一)罚金;

(二)剥夺政治权利

(三)没收财产

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

二、刑事处罚年龄有什么规定

从我国的刑法规定来看,将刑事责任年龄划分为四个阶段:

一是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为完全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

二是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刑法规定的八类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为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

三是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为相对不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或者恶意补足年龄阶段)。

四是不满十二周岁的人不管实施何种危害社会的行为,都不负刑事责任,为完全不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刑法》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刑事处罚能只用附加刑么”,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本文6.4k字,预估阅读时间15分钟
浏览全文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636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刑事处罚能只用附加刑么
一键咨询
  •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103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531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577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282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820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321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661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312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41****451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488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315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724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611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611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805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只判附加刑不判主刑的处罚是什么?
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只判附加刑不判主刑的处罚是什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10w+浏览
刑事辩护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只判附加刑不判主刑的处罚是什么?
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只判附加刑不判主刑的处罚是什么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
10w+浏览
刑事辩护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636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只判处附加刑是否可以?
只判处附加刑是不可以的,主要就是因为我们国家法律当中已经做出了非常明确的规定附加形式,在主权适用的情况之下才能够附加适用的。目前我们国家实行的是主刑与附加刑并科的基本的原则。
10w+浏览
刑事辩护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只判处附加刑是否可以?
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只判处附加刑是否可以?相关的法律规定。
10w+浏览
刑事辩护
企业增值税附加税由谁承担,企业增值税附加税的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增值税是由厂家代国家向购买方收取(代收),收到后还要单独记账,定期把钱交给国家。最终的负担者是购买并实际使用一方。货款(书本上收价款)归厂家,税款归国家。只不过国家不是自己向购买者收取税款,也不是由购买者自己自觉向国家交税款,而是由厂家代国家收取,收到后定期转交给国家。 我们国家是通过发票来管税的,没有发票的交易只是天知、地知、你知、我知,国家不知,当然就不用给国家帮忙代收增值税了。没有发票,当然可以便宜些了。生产厂家是按它自己这一环节(生产增值过程)的增值额来承担(代收)增值税的,就是说不应该用全部价格来乘以17%来加税费的——即不能在货款的基础上增加17%的税费。总之要低于17%。 增值税附加税的计提标准 1、增值税附加税分外资企业和内资企业,外资企业是不用交附加税的,内资企业得交。 从2021年12月起,外资企业也需要缴纳附加税 2)内资企业的增值税要交附加税,附加税就是市区按增值税的百分之七计算城建税(县镇按百分之五计算城建税);按百分之三计算教育费附加;按照百分之二计算地方教育费附加。 3)一般纳税人,增值税是销项税减去进项税的差额,销项税按照17%交税。小规模企业,按照3%交增值税。 增值税附加税是附加税的一种,对应于增值税的,按照增值税税额的一定比例征收的税。其纳税义务人与税相同,但是税率另有规定,是以增值税的存在和征收为前提和依据的。通常包括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等。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636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只判处附加刑可不可以?
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只判处附加刑可不可以?相关的法律规定。
10w+浏览
刑事辩护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刑事辩护 > 刑事处罚辩护 > 刑事处罚能只用附加刑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