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物业管理公司成立条件
关于物业公司设立的必备条件如下:
1. 正式提交申请表格,包括两份相对应等级的资质审批表。
2. 应当向市政府有关部门提交公司的商业登记证明复印件以供参考。
3. 同时需要提交企业的基本章程复印件一份(此项为首次申请时必要环节)。
4. 在首次申请过程中,物业企业资质证明证书的正本以及副本底页则无需提供。
5. 首次申请还需要出示验资证明文件,它是您在工商注册时提供的注资发票复印件。
6. 此外,企业法人代表的个人身份证复印件也将作为必备文件之一。
7. 对于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即部门负责人)和其他涉及到管理工作的员工来说,他们必须提供各自的物业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每位员工的相关证件必须单独提交。
8. 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即部门负责人)及其他管理级别员工的身份证复印件以及他们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也是必不可少的。
9. 对于企业所拥有的专业技术人员而言,他们每个人的职称证书复印件都需要被单独提交。
10. 所有专业技术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以及他们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同样必须呈交。
11. 对于所有专业技术人员,还必须提供他们在“社保”系统中的证明文件。
12. 除了上述要求之外,一份详细的机构设置框架图, 其中每个级别的方框须填写职务、姓名和电话,,此图也需要在首次申请时提供。
13. 最后,企业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也将作为补充文件的一部分予以提交。《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三款: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负责三级物业管理企业资质证书的颁发和管理,并接受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2、《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办法》第六条 新设立的物业管理企业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持下列文件向工商注册所在地直辖市、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申请资质:(一)营业执照;(二)企业章程;(三)验资证明;(四)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五)物业管理专业人员的职业资格证书和劳动合同,管理和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和劳动合同。
二、物业管理的基本原则
1、产权、经营权分离原则。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企业的权利与责任应当非常明确,物业管理企业各部门的权利与职责要分明。
2、统一管理原则。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只能成立一个业主大会,一个物业管理区域由一个物业管理企业实施物业管理。
3、专业高效原则。所做的每一项工作都是服务,物业管理必须坚持服务第一的原则。
4、经济合理原则。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平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
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物业管理公司成立条件”,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如果您还需要咨询相关的其他问题,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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