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暂缓行政拘留的法定条件
该事项的法定暂缓条件如下所示:
首先,被拘留者必须依法向相关部门提出了行政复议或发起了行政诉求,这是行政拘留暂缓执行程序得以启动的先决条件;
其次,对此被拘留者而言,他/她必须亲自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请求。
关于这一点,他们既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此类请求,亦可在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期间提出;
然而,无论哪种情况,接种请求均需在行政拘留惩罚决定尚未执行或尚未执行完毕之前提交。
因为若行政拘留决定已经实际执行完毕,那么也就没有必要再启动行政拘留暂缓执行程序来解决问题;
再次,公安机关必须得出结论,认为对被拘留者暂缓执行行政拘留并不会给社会带来实质性的风险,而这恰恰是行政拘留暂缓执行的关键要素所在;
最后,倘若被拘留者或者其直系家属能够提供符合法定条件的担保人,或者根据法定标淮支付保释金,则成为适用行政拘留暂缓执行的担保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零七条
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公安机关认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由被处罚人或者其近亲属提出符合本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条件的担保人,或者按每日行政拘留二百元的标准交纳保证金,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暂缓执行。
二、暂缓行政拘留还会被拘留吗
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被撤销了,则不会拘留;反之拘留的处罚决定没有被撤销的,则依然会进行拘留。
暂缓执行一般不得超过三个月,因特殊事由,可以适当延长,延长的期限不得超过三个月。日期从执行法院作出暂缓执行决定之日起计算。
暂缓执行的决定由上级人民法院作出的,从执行法院收到暂缓执行决定之日起计算。《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零七条
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
公安机关认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由被处罚人或者其近亲属提出符合本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条件的担保人;或者按每日行政拘留200元的标准交纳保证金,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暂缓执行。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暂缓行政拘留的法定条件”,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如果您还需要咨询相关的其他问题,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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