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买房开始还贷能退房吗

最新修订 | 2024-04-16
浏览10w+
卞晓飞律师
卞晓飞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153人
专家导读 买卖双方经友好协商可退房,即使房贷已批。退房时,购买方与银行的借贷关系仍独立存在,需妥善处理借款。开发商应退还房款,可能直接返还银行贷款部分,首付款及已还贷款退给购买者。退房流程包括发出正式通知书、办理必要手续和退还购屋款项。
贷款买房开始还贷能退房吗

一、贷款买房开始还贷能退房

若买卖双方经过友好且充分的协商达成共识,那么即便房贷已經批准下來,也是完全有权进行退房处理的,对此并无任何限制或规定。

然而需要明确的是,买方与银行之间的借贷关系相对于房屋买卖关系而言,是具备独立性的,因此,当我们选择取消购房合同时,它并不会自动关联到贷款合同的解除过程中去。

也就是说,尽管购买方决定撤销住房购买计划,但其与银行之间仍需持有的债权债务关系是无法抹除的,这笔应缴纳的借款是无论何时都需要妥善处理的。

若购买方决定退房,开发商必须按照约定将购买款项返还给购买者,但是鉴于开发商需要防范购买者可能利用退还的资金去归还贷款,从而影响到自身的利益状况(即退还的房屋之上可能存在有抵押权存在),因此,他们可能会采取措施,将退还的所有房款划分为两大部分:

贷款尚未偿清部分则会由开发商直接负责任地返还给银行;

相对的,首付款以及已经偿还的贷款部分便可悉数退回购买者。

具体的退房流程如下:

首先,购买者需要发出正式的退房通知书。

购买者如果有意愿退房,只需通过线上挂号信函、传真或者电话等方式向开发商表达自己的意愿即可。

其次,开发商需要完成各类必要的手续处理。

在收到购买者的退房意向之后,开发商应该毫无保留地将购买者全额支付的购屋款如数奉还,并且必须负责协助购买者与贷款银行顺利解除或终止相关租赁合同的全部程序事项。

最后,开发商需要如期退还购屋款项。

在收到购买者提交的退房申请后,开发商应当毫不迟疑地将购买者全额支付的购屋款全部归还给购买者,并且必须负责完成所有向公积金管理机构或贷款银行的还款事宜。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

  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当承担担保责任,但是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发生一房二卖怎么办

一房二卖,指出卖人先后或同时以两个买卖合同,将同一特定的房屋出卖给两个不同的买受人。

又称房屋的二重买卖。

房屋买卖合同关系成立后,房屋出卖人全面、正确地履行合同,是合同的效力最重要的表现,也是出卖人最主要的义务。

但在一房二卖情况下,由于标的物的特定性,一般而言,不可能出现出卖人同时履行两个合同的情况。

也就是说,出卖人在履行了一个合同后,对另一合同的履行必然产生违约问题。

“一房二卖”,应依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另外还需要注意的是,关于一房二卖时,哪个买家有权取得房屋所有权也是法律有明确规定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九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八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贷款买房开始还贷能退房吗”,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咨询助手提示您
全文4.7千字,阅读时间约15分钟
直接问律师最快9秒应答
继续阅读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220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贷款买房开始还贷能退房吗
一键咨询
  •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685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166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482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785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815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875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62****004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860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308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455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043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127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730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276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575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买房子什么时候开始还房贷?
买房子一般处签订购房合同后就开始还房贷,购房时双方必须就有关情况进行明确认定,并签订购房合同,涉及到按揭贷款的,一般都是在签订合同后,由银行放贷成功的次月就可以还房贷。
10w+浏览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买房子贷款什么时候开始还
通常在银行放款之后的次月开始还贷款。1、还款日期以购房者本人和银行签订的按揭协议约定的日期为准,第一个还款月为银行放款后。如果是购买期房,时间就比较难以确定。按照有关规定,开发商取得预售证后,才可以办理按揭。通常,多层住宅封顶才可以申办预售证,高层建筑达到三分之二也可以申办预售证。
10w+浏览
房产纠纷
保险责任的开始时间和起始时间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医疗责任保险的定义是什么
医疗责任保险是指,投保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在保险期内,因医疗责任发生经济赔偿或法律费用,保险公司将依照事先约定承担赔偿责任。具体地医疗责任保险是指按照权利义务对等的原则,由保险公司向被保险人收取一定的保险费,同时承担对被保险人所发生的医疗事故给付赔偿金的责任。既可由医生个人投保,也可由医院投保,保险公司承担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在从事与其资格相符的诊疗护理工作中,因过失发生医疗事故造成的依法应由医院及医务人员(即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医疗责任保险的责任包括哪些保险责任第三条本公司对下列各项在其赔偿限额内负赔偿责任:
(一)被保险人在诊疗护理工作中,因诊疗护理工作过失,而直接造成病员死亡、残废、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的医疗事故,依法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病员因医疗事故所增加的、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医疗费;
(三)被保险人因医疗事故支付的诉讼、用以及事先经本公司书面同意支付的其他费用。除外责任第四条本公司对下列各项不负赔偿责任:
(一)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违法犯罪行为和隐瞒事实真相而引起的索赔;
(二)被保险人在酒后或药物麻醉情况下施行医疗行为引起的索赔;
(三)被保险人采用的不是为治疗所必须的诊疗护理措施与手段、如整容手术、节育手术等引起的索赔;
(四)由于医疗事故产生的善后工作;
(五)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和费用。
实践中,要是不幸发生了医疗事故的话,那么在购买了医疗责任保险的情况下,就可以对其中的经济赔偿或法律费用,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内作出赔偿,但法律上也规定了一些除外的责任,希望大家能够注意。
快速解决“其他”问题
当前6220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220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买房子什么时候开始还贷款?
借款人应在贷款发放后的次月按月还款。根据贷款银行与借款人签订的《借款合同》约定,借款人应在贷款发放后的次月按月还款,具体方式有两种,由借款人自行选择:1、每月1-20日到贷款银行用现金偿还贷款本息。2、委托贷款银行代扣偿还。
10w+浏览
房产纠纷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买房子交完首付后多久开始还贷款
正常情况下,首先房屋贷款的还款时间是以银行放款的次月就必须要开始按月偿还了,如果不按时偿还会面临相应处罚,如房屋被查封、遭到银行起诉、计入央行数据库的黑名单等。首付款支付完毕后,开发商开发票,银行在首付款发票复印件取得后办理按揭手续,贷款获批后,抵押证办出后,银行放款至开发商账户后次月向银行还款。
10w+浏览
房产纠纷
刑期是从拘留开始还是从刑期开始
[律师回复] 留置具有强制违法犯罪嫌疑人到案接受调查的功能,作为一种介于行政活动和刑事司法活动之间的行为活动,是公安机关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的有效措施。兼具行政性和司法性的双重性质。 由于留置不属于刑事拘留、逮捕等羁押措施,适用对象既可能是违法的,也可能是构成职务犯罪的人员。留置是在24小时监控下,从留置的 第一分钟到解除留置前的最后一分钟都处在监控之下。 根据法律规定,留置场所的设置、管理和监督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从性质上来看,留置措施限制和剥夺了被调查人的人身自由,应当予以折抵刑期。而且,以前查办职务犯罪案件时,被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可以折抵刑期,现在由于体制改革,转为监察委员会查办职务犯罪案件,从公平公正的角度考虑,留置也应当可以折抵刑期。故根据法律规定,被留置人员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后,被依法判处管制、拘役和有期徒刑的,留置一日折抵管制二日,折抵拘役、有期徒刑一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 第四十三条 留置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一次,延长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 省级以下采取留置措施的,延长留置时间应当报上一级批准。发现采取留置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解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 第二十二条 留置场所的设置、管理和监督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快速解决“刑事辩护”问题
当前6220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220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购买房屋多久开始备案网签?
购买房屋一般当天开始网络签约,网络签约完毕之后,7天之内是需要完成房屋的备案手续的,对于当事人来说,需要到房地产相关部门来进行备案,并且需要将备案的一些材料公布到网络上。
10w+浏览
房产纠纷
房屋产权年限从啥时候开始开始算起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我们通常所说的房屋产权期限实际上是房屋所占土地的使用期限,根据土地性质不同,一般有40年、50年以及70年,其起算时间是从开发商取得土地的使用权之日起开始计算的。房屋产权是指房产的所有者按照国家法律规定所享有的权利,也就是房屋的所有权,即房屋所有者对该房屋财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根据物权法规定,所有权为永久性权利,无时效的限制。而土地使用权到期后,就要及时去办理续期,办续期的具体处理方法如下:
1、土地使用者向土地管理部门提交续期申请书,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应当予以批准。获得批准续期的,重新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偿使用费。
2、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的,土地使用权和地上房产由国家无偿收回。
3、土地使用者提出续期申请,根据法律规定没有批准续期的,土地使用权国家无偿收回,但对于地上房产,根据收回时的残余价值给予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建设用地使用权续期及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归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一) 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 工业用地五十年
(三) 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四) 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五) 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快速解决“其他”问题
当前6220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公司创始人一定要拥有创始人股份吗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对于创始人占股,并没有明确的限制,但是作为决策者,股份必须占大头,这样才能控股,有话语权。 最简单的方法,按出资比例划分;但是最好不要平均出资,带头人一定要有相对出资多一点,形成相对控股,这样才能有个主心骨;不然到后期经营期间有意见分歧就不好处理问题。 如果出资形式包括资金、技术、管理或其他非资金出资的,并且资金出资方并不参与公司管理的,最好是让实际管理公司的人控制更多股份。 不管公司的股东机构是怎么样,都要制定规范的公司章程,制定公司决策程序。即公司管理人不是大股东,但是公司章程赋予管理人更大的决策权,也可以。 比较好的模式如下:决策者:67% 以上,占三分之二。控制权有两个坎,50%(大多事项拍板)和三分之二(绝对控股,所有事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零三条 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 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但是,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拘留一日是从拘留开始还是刑期开始
[律师回复] 留置具有强制违法犯罪嫌疑人到案接受调查的功能,作为一种介于行政活动和刑事司法活动之间的行为活动,是公安机关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的有效措施。兼具行政性和司法性的双重性质。 由于留置不属于刑事拘留、逮捕等羁押措施,适用对象既可能是违法的,也可能是构成职务犯罪的人员。留置是在24小时监控下,从留置的 第一分钟到解除留置前的最后一分钟都处在监控之下。 根据法律规定,留置场所的设置、管理和监督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从性质上来看,留置措施限制和剥夺了被调查人的人身自由,应当予以折抵刑期。而且,以前查办职务犯罪案件时,被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可以折抵刑期,现在由于体制改革,转为监察委员会查办职务犯罪案件,从公平公正的角度考虑,留置也应当可以折抵刑期。故根据法律规定,被留置人员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后,被依法判处管制、拘役和有期徒刑的,留置一日折抵管制二日,折抵拘役、有期徒刑一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 第四十三条 留置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一次,延长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 省级以下采取留置措施的,延长留置时间应当报上一级批准。发现采取留置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解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 第二十二条 留置场所的设置、管理和监督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房产纠纷 > 二手房纠纷 > 贷款买房开始还贷能退房吗
法律专业性强,自行处理有风险,建议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