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您在接收房屋时发现质量问题,首先应该寻求与开发者的沟通合作机会,这是因为,消费者与房地产开发商之间存在着明确的契约关系。
开发商以商品房制造商及销售商的特殊身份,应当对所售商品房的品质质量负起全面的责任。
在发生质量事件后,如果开发者未能提供妥善的解决方案,或者是由您对于开发者给出的解决方案并不满意,您可以向上一级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管机构提交申请,请求他们前来协助进行认定。
同样地,也可以选择向负责监管建设部门的上级管理部门进行投诉举报。
对于业主而言,您还拥有直接委托取得法定结构安全鉴定资质的专业团队为房屋进行鉴定的权利。
鉴定后得出的结果,可以作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所需的重要证据。
如以上所有途径均无法解决问题,您将有必要根据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以及个人的实际情况,提起仲裁,甚至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
例》第三十一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向购买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应当列明工程质量监督单位核验的质量等级、保修范围、保修期和保修单位等内容。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商品房保修责任。保修期内,因房地产开发企业对商品房进行维修,致使房屋原使用功能受到影响,给购买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二、商品房退房怎么退
2、督促开发商在提出退房要求后15日内负责办理购房人与贷款银行解除或终止合同全部手续;
3、督促开发商将全部购房款返还给购房人;
4、办理停止向公积金管理机构或贷款银行还款的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
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五条
当事人一方依法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
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通知载明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履行债务则合同自动解除,债务人在该期限内未履行债务的,合同自通知载明的期限届满时解除。
对方对解除合同有异议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行为的效力。
当事人一方未通知对方,直接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方式依法主张解除合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该主张的,合同自起诉状副本或者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对方时解除。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房屋质量问题找谁赔偿法律”,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