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缴纳订金之后,购房者仍有权选择撤销房屋购买协议,然而这必须是由于买方自身的过失所引起的,否则将被视为违反合同义务,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失去原本所支付的定金,甚至有可能需额外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
但是,如果是房地产开发商未能按照双方合同约定履行其应尽职责,或者存在故意欺瞒的行为,购房者则拥有权利向开发商索取双倍退还订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定金担保】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第五百八十七条
【定金罚则】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第五百八十八条
【违约金与定金竞合时的责任】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
款。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
二、房屋质量出问题找谁鉴定
房屋质量出问题应该找当地的建筑工程质量监督部门鉴定,不然政府是不承认的。
购房者应该持房屋用地手续(土地使用证)、建设手续(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选址意见书、施工证、施工图纸)、消防手续等找房屋质检部门申请验收。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
例》第三十一条
商品房交付使用后,购买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向工程质量监督单位申请重新核验。
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购买人有权退房;
给购买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买房付了全款能退房吗”,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