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交付定金之后,您依然有权选择撤销该房屋购买合同。
然而,若由于在合同生效以后,作为购买方的贵方提出撤销要求的,那么贵方将被视为违反了合同的约定,应当为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这其中,包括无法取回已经缴纳的定金,并且,贵方可能还要赔偿相应的违约金。
但是,倘若作为销售方的我们未能遵守相关合同条款或者存在明显的销售误导情况的,贵方即可据此向我们请求退还双倍定金,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定金担保】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第五百八十七条
【定金罚则】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第五百八十八条
【违约金与定金竞合时的责任】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
二、房屋质量问题可以提哪些赔偿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司法解释》第十二条至第十四条
房屋有以下质量问题可以要求赔偿:
1、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2、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3、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
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
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买房交完定金可以退房吗”,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