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务派遣两转是什么
劳务派遣的"双转换"是指在经过两年的劳务派遣期限之后,被派遣雇员有资格获得正式岗位。
劳务派遣是目前国际上以及我国广泛应用的一种崭新的人力资源管理模式。
其核心思想在于,当用人单位出现职位空缺时,通过借助或委托中介机构的人才服务进行人才租赁和使用,从而满足自身的用工需求。
此外,劳务派遣亦可视为一种提供全方位、高端化的人事管理服务的机制。
在这种情况下,中介机构将分别同用人单位及被派遣雇员签署相应的劳务派遣协议以及人才派遣合同,明确规定三方在派遣合同期限内各自应享有的权利以及所承担的责任。
在此期间,用人单位与被派遣雇员之间仅存在法律意义上的劳动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
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二、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订立哪些合同
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
用工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限,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九条
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
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
用工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限,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劳务派遣两转是什么”,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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