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需要明确区分究竟是员工主动要求解除合约,亦或是雇主单方面辞退他/她。
若员工是有此意向,那他所得的薪水应全部归其所有,并且在这种情况下,雇主是无权扣除任何一笔款项的。
然而,如果是雇住提出解约,除了需如数支付其未发放的薪资以外,还需额外征收一定比例的经济赔偿金。
通常情况下,只要员工为雇主服务达到整整一年后,便可有权获取到一个月薪资的经济补偿;
而对于那些服务时间长达六个月却未达一年年限的员工来说,他们同样拥有以1年作为基准进行计算的权利。《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劳动者离退休不足五年而被辞退,如果符合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则劳动者在单位的工龄每满一年的,向其支付一个月工资;半年以上不满一年的,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不满半年的,向其支付半个月的工资。如果是被违法辞退的,则单位要按上述标准的二倍向其支付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劳动法离职工资结算怎么算的”,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