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降价行为涉嫌对消费者权益构成侵害的情况,消费者有权与经营者进行友好协商,并可要求其赔偿所遭受的损失或损害;
倘若消费者不愿进行私下谈判或无法达成明确共识和解决方案,消费者也可以通过寻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设立的具备相应资质的其它调解机构来协调解决,或者向具有职权管辖权的相关行政管理部门进行投诉处理,又或者依照已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向相应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最后,若前述诸种方式仍不能有效地维护自身权益,消费者还可选择向负有司法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程序以求法律救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消费者协会纠纷调解流程有哪些
消费者协会进行调解投诉的程序:
一是受理消费者投诉;
二是针对消费者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
三是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如果双方当事人都自愿接受消费者协会的调解时,消费者协会将组织调解。《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七条
消费者协会履行下列公益性职责:
(一)向消费者提供消费信息和咨询服务,提高消费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引导文明、健康、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消费方式;
(二)参与制定有关消费者权益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标准;
(三)参与有关行政部门对商品和服务的监督、检查;
(四)就有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问题,向有关部门反映、查询,提出建议;
(五)受理消费者的投诉,并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调解;
(六)投诉事项涉及商品和服务质量问题的,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人鉴定,鉴定人应当告知鉴定意见;
(七)就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支持受损害的消费者提起诉讼或者依照本法提起诉讼;
(八)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通过大众传播媒介予以揭露、批评。
各级人民政府对消费者协会履行职责应当予以必要的经费等支持。
消费者协会应当认真履行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职责,听取消费者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监督。
依法成立的其他消费者组织依照法律、法规及其章程的规定,开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活动。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消费者协议保护法关于降价赔偿规定有哪些”,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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