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需要听证

最新修订 | 2024-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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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听证程序通常在以下情况需要举行: 一是行政部门认为重要行政许可需听取公众意见时,应公示并公开听证;二是行政许可涉及申请人及利害关系人核心权益时,相关方可提出听证请求,行政机关应在规定时间内组织听证;三是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必须经过听证才能办理的行政许可事项。
哪些需要听证

一、哪些需要听证

通常情况下,当出现以下几种情况时需要举行听证会:

首先,当行政部门认为某些涉及公共利益的重要行政许可事项有必要听取相关意见和建议时,他们应该按照法定程序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同时也要进行公开听证;

其次,如果某项行政许可直接触及到申请人以及与其有利害关系的第三方的核心权益,那么相关申请人、利害关系人自接到被告知其享有听证权之日起的五个工作日内,有权提出听证请求,而行政机关则应在知晓这一请求后的二十个工作日内负责组织相应的听证会;

最后,根据法律、法规、规章中明确规定的那些必须经过听证才能办理的行政许可事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六条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实施行政许可应当听证的事项,或者行政机关认为需要听证的其他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行政许可事项,行政机关应当向社会公告,并举行听证。

 第四十七条

行政许可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前,应当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在被告知听证权利之日起五日内提出听证申请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二十日内组织听证。

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

二、婚前财产哪些需要做公证

婚前财产即使不做公证,也是归个人所有。如果想确定为个人财产的话,所有的婚前财产都可以做公证,比如说房子、车子、存款等。财产所有人对财产享有处分的权利,所以财产是当事人合法取得的,当事人就可以申请财产公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十一条

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

(一)合同;

(二)继承

(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

(四)财产分割

(五)招标投标、拍卖;

(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

(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

(八)公司章程

(九)保全证据

(十)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

(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哪些需要听证”,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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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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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六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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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五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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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难以安排工作的工伤职工由用人单位按照月发给伤残津贴,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三、七级至十级伤残待遇标准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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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十级伤残=本人工资×7个月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如《河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第33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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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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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职工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或者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从事故发生当月起3个月内照发工资。
2、从第4个月起停发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向其供养亲属按月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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