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自建房限高多少米
针对不在农产品种植领域从事的农户来说,在房屋建设中,他们被允许兴建四至五层的建筑,且住所的高度需限制于二点六米至三米之内,不得超过三点三米之准。
至于将住房用于农业生产活动的农户而言,一般的原则上是不容许超过三层的。
我们实行这些限高规则,主要是由于多数农村地区的房屋建设皆按照个体自行设计的模板进行,存在较多安全隐患。
在农业生产房屋的建设方面,农村有两个不同的布局方式允许选择:
一是适用于农户在家庭院落进行农业生产的方式,此种情形下,原则上不应超过三层;
另一个则是对于那些完全脱离农业生产的农户而言,他们可兴建四至五层楼高的住宅,但住宅高度应在二点六米至三米之间,每楼层的层高达标也应当控制在三点三米以下。《农村住房建设技术政策(试行)》
坚持“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原则,做好住房空间、平面布局
(1)为满足村民的不同需求,可用垂直和水平分户两种布局方案:垂直分户(2-3层),较适用于从事农业和发展庭院经济的农户,水平分户(4-5层较适用于部分脱离农业生产的农户。
(2)优化农村住房平面布局。住房平面布局要多样化,以适应不同农民生活水平对住房的要求;要按照农民生活习惯,科学组织起居、睡眠、学习、_餐饮、存放工具等基本功能空间,在间划分上基本做到寝居分离、食寝分离和净污分离;北方宜突破传统-明两暗、单进深布局,采取双进深平面布局,厨房、储藏等辅助用房布置于北向,构成防寒空间;南方地区卧室、起居室(堂屋等应有室外空气埴接流通的自然通风;有条件的地区设户内卫生间,适应农民现代生活方式和卫生需求;鼓励集中饲养禽畜。
(3)提高住房的适应性。室内空间组织宜具有一定灵活性,可分可合,适应不同时期家庭结构变化,避免频繁拆改。住房层高一般宜在2.6~3.0米之间,中底层层高可酌情增加,但一般不超过3.3米。
(4)合理布置庭院与辅助用房。住房设计应根据农村的自然条件和农民的生产方式、生活习惯,为农民提供适当的室外庭院空间。院落应根据农民的生活习惯和发展庭院经济的需要,合理安排凉台、棚架、储藏、蔬果木种植、畜禽养殖等功能区。院落各功能场地的布局应符合环境整洁、使用方便的要求,原则上须人畜分离,畜禽栅圈不应设在生活区的上风向位置和院落出入口位置。依据生产需求,科学合理设置辅助用房。辅助用房,如农机具房、农作物储藏间等,应与主房适当分离,可结合庭院灵活布置,要在满足健康、安全的前提下,有利生产。
二、自建房买卖合同是否有法律效果
自建房买卖合同是否有效,应结合房屋所属土地使用权的性质来判断。
1、集体土地上自建的房屋,还应看买卖双方是否同为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农村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签订的自建房买卖合同一般认定有效;反之,则合同无效。
2、国有土地上还建的房屋买卖合同一般是有效的,但如果是通过划拨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在转让房屋所有权时应补缴相应的土地出让金,买卖合同才能有效。《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自建房限高多少米”,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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