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兼职属于社保挂靠吗
在进行兼职特定领域的活动时,通常无需缴纳社会保障金。
兼职人员所从事的工作内容并非其公司生产线之内,因此并不存在正式签订雇佣合同时所包含的必要事项,但是他们可以与其参与的企业签署相关的兼职协议或其他合法合同,以确保其权益不受侵害,但是在此过程中并未强求缴纳社保。
这里提到的兼职主要是指在个人非工作时间内从事第二职业且不脱离原有的岗位职责范畴的行为;
而正式签署雇佣合同则必须履行缴纳社会保障金等义务,当然这也意味着将出现双倍的劳动合同和养老保险的双重支付情况,这种现象在我国法律法规中是被严格禁止的。
因此不管是在校学生进行兼职活动还是职场人士在从业之余进行无薪副业都无需强制缴纳社保,因为我们没有理由让个人在已拥有社保福利的前提下
再次承受因承担额外事务带来的经济压力,而如果选择缴纳社保,那么就需要
再次签署一份雇佣合同,这样就涉及到大量的后续信息核实、更新以及修改等繁琐事宜,同样也是法律所不可接受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二、兼职签的合同是哪些
做兼职,通常以小时计酬,实际上属于非全日制用工,可要求签署劳动合同,也能订立口头协议。做兼职的劳动者,可要求签署劳动合同,约定劳动岗位和劳动时间,薪酬福利和违约责任等重要内容,避免口头约定的不确定性和争议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九条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
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兼职属于社保挂靠吗”,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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