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因开发商的责任导致消费者选择退房,那幺退房者将无需承担相应的退房违约金,反而是有权利向开发商索要赔偿。
这类情形主要包括以下几类:首先,开发商延期交付房屋的问题。
当开发商与购房者签订的合同中所规定的交房日期已经过去,然而消费者仍然得不到开发商发出的入住通知;其次,由于开发商开发手续不全而导致合同效力的丧失;再者,开发商在未征得消费者同意的前提下擅自改变设计规划;此外,房屋面积误差超过法定标准的3%以上;房屋质量达不到标准并对消费者的正常使用造成了严重困扰;以及房产产权界定不清,例如存在抵押、联合开发或者其他经济纠葛等问题;最后,开发商未能按照约定及时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事宜。
倘若消费者是因为自身原因而提出需自愿退出该房地产交易行为,那幺他们需要向开发商支付相应的退房违约金。
如果在此期间退房违约金的条款已被明确写入到购房合同之中,则应依照购房合同来进行处理。
但若在购房合同中并无相关条款的话,双方便可通过协商方式进行解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
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二、买房定金退款可以吗?
目前开发商在与买受人签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一般都通过认购、订购、预定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
如果买受人不来与开发商签合同,或双方对合同的条款达不成一致意见,大多数开发商定金是不退的,毕竟使购房者违背了契约精神。
当然,退定金是有一定条件的,即因合同条款达不成一致意见可以退,另外必须是在认购书约定的期限内来签合同,要想退定金必须要证明这一点。
购房人可以通合同条件谈判时,双方修改的记录来证明,也可以通过双方谈话的录音来证明。
《商品房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的第四条
定金在不可归责于双方的情况下,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成立的,定金应当返还购买者。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买房定金退房扣费吗”,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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