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到买房后可否选择退房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几种:首先,若开发商未能按照规定的时间如期完工并交房,以致于使交易协议中的约定退房日期得以触发,那么买受方有权利进行退房申请;其次,如果开发商在整个交易过程中相关手续并不齐全,以至于使最终签署的合同成为无效状态,那么买受方同样也具备合法的退房理由;再者,倘若开发商未曾征得购房者本人的明确同意便擅自更改房屋的设计规划,那么这种行为亦被视为违背了合同约定,买受方有权申请退房;另外,若实际测量收到的房屋面积比合同中所约定的面积出现正负误差超出了3%的上限,那么根据法律条文,买受方也具有要求退房的合法权益;最后,如果开发商所交付的房屋主体结构质量存在问题或者严重影响了房屋的日常使用功能,那么买受方同样拥有依法提出退房的可能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七条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
二、买房可以退房吗
可以的。
1.如果还没有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话,购房者是可以申请退房的。
2.如果开发商开发手续不全导致合同无效,开发商必须证件齐全才能盖楼、卖房。
如果开发商证件不全,属于违法操作,与买房人签署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
3.如果交房时房屋的实测面积与签约时的暂测面积的误差比值超出3%,购房人可以提出退房并要求退赔利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买受人以担保贷款方式付款、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
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者定金返还买受人。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买房要求退房吗”,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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