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产纠纷解决途径都有哪些
关于房屋产权归属产生的纠纷问题,双方当事人应首先进行友好磋商寻求妥善解决;若经过努力仍旧无法达成共识,则可向所在地区的地方人民政府提出申请予以依法处理。
在涉及单位与单位之间的争议时,此类问题应交由县级及以上级别人民政府负责处理;在涉及个人之间以及个人与单位之间发生的争端问题上,则可请求乡一级或县级及其以上各级别的人民政府协助调解解决。
相关当事人如对于负责处理纠纷的各地区人民政府所作出的处理决定持有异议者,可在接收到处理结果通知的三十日之内,向当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
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安置房产权纠纷解决途径如下:
1、协商解决。
协商沟通一直都是解决纠纷的第1步,而且对双方当事人来说也是最快捷的方式,所以首先要进行协商;
2、调解解决。
如果双方协商不成,只有通过第三方来进行调解,虽然不如协商简单方便,但是也是较为快捷的解决双方纠纷的方式;
3、诉讼解决。
如果双方当事人协商与调解都无法解决纠纷,那就只好将纠纷诉诸于法院,虽然这一方式较为公平,但是耗时较久,成本也比较大。
《民事诉讼法》第十八条
《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重大涉外案件;
(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房产纠纷解决途径都有哪些”,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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