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处置商品房买卖合同争议的过程中,常见的措施包括协解、协作、仲裁以及诉讼等。
在此过程中,各方应当遵循平等原则并为实现双赢寻求潜在的和解途径,当和解方案无法达成共识时,可以借助第三方协助进行协调与沟通;如果经协调后仍然未能化解纠纷,则可依照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相关规定,请求指定仲裁机构对其进行仲裁审理;若仲裁也不能妥善解决冲突,则可以考虑向当地人民法院递交诉状启动诉讼程序。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
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二、商品房面积纠纷如何处理
在商品房买卖特别是预售商品房买卖中,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出现误差本身是正常现象,主要是不同阶段中面积计量的依据和方法等因素造成的,面积误差引起的房屋补退问题通常也由合同双方协商得以解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专门就处理此类争议的法律适用作了较为明确统一的规定。
由于一般商品房买卖合同中都约定了购房者在合同约定面积少于房屋产权登记面积时方有权主张退还房款,购房者主张上述权利时就需要办理房屋产权登记从而获得房屋产权登记面积这一事实。
当然,如果购房者认为房屋产权登记面积存在错误的,可以通过申请更正登记等途径来解决。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商品房买卖纠纷法院如何处理纠纷”,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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