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商品房面积缩水如何解决
若所购置之商品房的实测面积较原合同中的约定面积减少超过了法定百分比三个百分点以上,则购买方有权提出要求解除该房屋买卖合同,并恳请卖方返还购房款项以及相关的利息收益;或者是买方仍选择持续履行购房合约,在此情况下,卖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标准,以实际测量的房屋面积为依据,进行详细的结清计算;反之,当该商品房的实测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之间的差距未超过法定百分比三个百分点时,应遵循合同原有的规定,继续执行合同条款,卖方则需按照合同中约定的价格实地核定并计算交易结算金额。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的,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载明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的处理方式。
合同未作约定的,按以下原则处理: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
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产权归买受人。
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返还买受人;
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双倍返还买受人。
二、商品房面积纠纷如何处理
在商品房买卖特别是预售商品房买卖中,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出现误差本身是正常现象,主要是不同阶段中面积计量的依据和方法等因素造成的,面积误差引起的房屋补退问题通常也由合同双方协商得以解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专门就处理此类争议的法律适用作了较为明确统一的规定。
由于一般商品房买卖合同中都约定了购房者在合同约定面积少于房屋产权登记面积时方有权主张退还房款,购房者主张上述权利时就需要办理房屋产权登记从而获得房屋产权登记面积这一事实。
当然,如果购房者认为房屋产权登记面积存在错误的,可以通过申请更正登记等途径来解决。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商品房面积缩水如何解决”,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