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房质量问题业主能退房吗
若新居验房过程中发现存在质量问题,且这些质量问题涉及到建筑主体结构的不合格状况,并且经过权威机构的严格检验证实这确实属实,那么业主有权选择退房处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所明确的规定,如果因为房屋主体结构存在明显质量问题而无法交付使用,或者在房屋交付使用之后,经过严格的核验发现其主体结构依然存在质量缺陷,那么购买者提出解除购销合同以及要求赔偿经济损失的诉求,都会得到法院的支持。
同时,根据该司法解释的条款第十条的相关仔细规定,倘若房屋质量问题已对正常的居家生活构成了严重的困扰并带来实质性不便,购买者同样具备要求取消购房合同以及获得经济赔偿的权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
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第十条
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
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
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二、期房质量有问题能退房吗
期房质量有问题可以退房。
如果期房的主体结构存在质量问题;或者房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标准、不能修复或经修复仍不能达到约定质量标准的购房者是可以要求退房的,并且可以要求开发商赔偿相应的损失。
如果房屋只是存在小的质量问题,不影响使用,或者可以通过修复正常使用的,则是不能退房的。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
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当承担担保责任,但是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新房质量问题业主能退房吗”,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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