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商品房纠纷由哪个部门
当涉及到商品房纠纷案件时,常采取寻求房地产管理机构、消费者协会或其它相关组织部门的协助来解决问题。
各方当事人都应该秉持平等互惠、相互尊重与合作的态度,通过友好协商方式予以妥善解决,若不能达成共识,也可以及时寻求相关部门提供援助进行调解工作。
在经过反复磋商但仍然无法取得实质性进展的情况下,建议依照买卖合同中的明文规定或是各方事先达成的协议条款,向特定的权威机构申请进行公平公正的仲裁裁决;倘若以上途径均未能奏效,那么最后的手段就是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法律武器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仲裁法》第二条
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二、卖房纠纷找哪个部门
发生卖房纠纷可以找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处理。
在因房屋产权、使用权、买卖、租赁以及维修等问题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可以向当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调解。
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对确属构成房屋纠纷的,应予以受理,并进行调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条
国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扶持发展居民住宅建设,逐步改善居民的居住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七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土地管理部门依照国务院规定的职权划分,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管理全国房地产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土地管理部门的机构设置及其职权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商品房纠纷由哪个部门”,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