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车祸致人死亡赔偿金额怎么算

最新修订 | 2024-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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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4年高级合伙人
专家导读 电动车意外致人死亡,赔偿金计算涉及多方面。死亡赔偿金以案发地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基准,计算二十年; 丧葬费以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准,最高六个月。被抚养人生活费、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也需考虑。
电动车车祸致人死亡赔偿金额怎么算

一、电动车车祸致人死亡赔偿金额怎么算

在驾驶电动自行车时意外造成他人不幸丧生的情况下,受害者及其家属有权向肇事者提出以下各项赔偿请求:

1.人身伤害

依据伤害导致生命丧失的具体情况,可以获得如下赔偿:

-死亡赔偿金额度:

依照案发地区在上一财政年度所公布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为参考,长度为二十年;若死者年龄大于六十岁,则年龄每增加一岁,赔偿年限相应递减;如年龄超过七十五岁,赔偿年限则缩短至五年。

-丧葬费用:

以案发地区在上一财政年度所公布的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准,最高限额为六个月。

-抚养费用:

抚养费用纳入残疾赔偿金额或死亡赔偿金额之内,从以下几方面计算:

(1)抚养人生活费用按抚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来决定,参考案发地区在上一财政年度所公布的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水平进行计算。

对于未成年的被抚养人,抚养年限计算至十八岁;丧失劳动能力且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被抚养人,年限最长为二十年,但需注意,倘若被抚养人年龄超过六十岁,年龄每增加一岁,抚养年限便会相应减少;而被抚养人年龄已超过七十五岁,其抚养年限将缩减至五年。

(2)受害人需对抚养义务承担责任的未成年人或丧失劳动能力且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称为被抚养人。

如果被抚养人有其他应得抚养的家庭成员存在,那么赔偿义务人仅需向受害人所需承受的那部分抚养费用进行赔偿。

若被抚养人有多位抚养人,每年的赔偿总金额累积不应超过上一财政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的额度。

-医疗费用

医疗机构开出的医疗、住院等费用收据,结合病史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综合判定。

-误工费用:

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长及其收入状况来决定。

(1)误工时长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所提供的证明为准。

如果受害人因伤致残而导致误工期的延长,误工时长可以计算至定残日的前一天。

(2)受害人有固定收入,误工费用则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进行计算。

若受害人没有固定收入,误工费用则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进行计算;对于无法证明自己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情况的受害人,可以参照案发地类似或接近行业上一财政年度工人的平均工资进行计算。

-护理费用:

依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以及护理人数、护理期限来确定。

-交通费用:

根据受害人和其必要的陪护人员为了就医或转院治疗所实际产生的费用来确定。

(1)交通费用需以正式票据作为凭证。

(2)所有的开支都必须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匹配。

-住院伙食补助费:

可以参照案发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进行计算。

(1)受害人在确实有必要到外地治疗、但由于客观原因不能住院的情况下,其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所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只要合理合法,都应该得到赔偿。

(2)如果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但由于客观原因不能住院,那么他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上所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只要合理合法,都应该得到赔偿。

-营养费用:

需参照受害人的伤残情况,并结合医疗机构的建议进行确定。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

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二、电动车车祸责任赔偿标准

1、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包括以下项目: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或护理误工费、社保补缴费、重新入职损失费、重新找工作短期生活费、暂时失业费。住院生活或采购费、返乡跨省交通费、县内交通费、跨县交通费、护理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跑腿费、起诉取证跑腿费、差旅费、因伤服药输液对人体产生的危害或缝合伤疼费、各类复印费、衣物报废或财产损失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精神损害抚慰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

包括以下项目: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或护理误工费、社保补缴费、重新入职损失费、重新找工作短期生活费、暂时失业费。住院生活或采购费、返乡跨省交通费、县内交通费、跨县交通费、护理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跑腿费、起诉取证跑腿费、差旅费、因伤服药输液对人体产生的危害或缝合伤疼费、各类复印费、衣物报废或财产损失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精神损害抚慰金。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电动车车祸致人死亡赔偿金额怎么算”,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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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车祸致人死亡赔偿金额怎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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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车祸致人死亡赔偿金额怎么算
电动车意外致人死亡,赔偿金计算涉及多方面。死亡赔偿金以案发地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基准,计算二十年; 丧葬费以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准,最高六个月。被抚养人生活费、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也需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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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车祸致人死亡保险赔多少金额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车祸致人死亡保险赔多少金额问题解答如下,
一、车祸致人死亡保险赔多少钱
(一)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赔偿的法律依据: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九条规定:“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95条第二款规定:“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和标准依据有关法律的规定执行。”
3、《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73条
第一款第
(五)项更明确规定了“致人身损害的,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的赔偿项目和标准计算”。
(二)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赔偿项目:医疗费;住院期间护理费;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参加丧葬必要近亲属的交通费、食宿费、误工费;精神抚慰金等;
(三)交通事故致人死亡死亡赔偿金的标准为:
1、城镇户口:60岁以下:大约309220元;
75岁以上:大约77305元;
2、农村户口:60岁以下:大约103000元;
75岁以上:大约26000元;
二、交通事故索赔步骤是什么
第一步交通事故报赔。
发生交通事故后,应妥善保护好现场,并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路面事故同时还要报请交通部门处理,非路面交通事故(如车辆因驾驶原因撞在树或墙上),应由安委会出具证明材料。
第二步交通事故核定。
1、保险公司接到报案后,会派人到现场勘察或到交通部门了解出险情况,同时对车辆进行定损,估算合理费用,并通知车主到保险公司指定的修理厂处理事故车辆。如车主要求自行修理,应办理自修手续,修理费如超出定损费用,将由车主自行支付超出部分的费用。
2、对
第三者责任的索赔,还应由保险公司对赔偿金额依法确定,并依据投保金额予以赔付。对于保户与第三者私下谈定的赔偿金额,保险公司可拒绝赔付。
第三步赔付规定:全部损失。
1、保险车辆发生全部损失后,如果保险金额等于或低于出险当时的实际价值,将按保险金额赔偿。
2、保险车辆发生全损后,如果保险金额高于出险当时的实际价值,将按出险时的实际价值赔偿。
第四步交通事故部分损失。
1、保险车辆局部受损失,其保险金额达到承保时的实际价值,无论保险金额是否低于出险的实际价值,发生部分损失均按照实际修理费用赔偿;保险车辆的保险金额低于承保的实际价值,发生部分损失按照保险金额与出险时的实际价值比例赔偿修理费用。
2、保险车辆损失最高赔偿额以保险金额为限。
3、保险车辆按全部损失赔偿或部分损失一次赔款等于保险金额全数时,车辆损失的保险责任即行终止,但保险车辆在保险有效期时,不论发生一次或多次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或费用支出,只要每次赔偿未达到保险金额,其保险责任依然有效。
4、保险车辆发生保险事故遭受全损后的残余部分,应协商作价归被保险人,并在赔偿中扣除。
第五步交通事故赔付时间。
在车辆修复或自交通事故处理结案之日起三个月之内,保户应持保险单、事故处理证明、事故调解书、修理清单及其他有关证明到保险公司领取赔偿金。
车祸最让我们伤心的就是致人死亡,不仅造成他人生命的终结,而且也断送了自己的前途,而且国家也是会对这方面的行为进行严厉的处罚,责任人需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而且接受法律的审判,如果对于该类的赔偿还有其他任何疑问,我们会为大家解惑。
车祸致小孩死亡赔偿多少数额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1、医疗费用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医疗费赔偿金额=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如化验费、检查费等)注: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
2、误工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小孩没有工作,没有误工费赔偿。
3、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金额=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
4、护理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
①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
②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费赔偿金额=交通事故发生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天数
5、残疾赔偿金的计算公式残疾赔偿金=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农村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注:
①伤残系数根据伤残等级确定:十级10%、九级20%……一级100%;
②赔偿年限: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
6、残疾辅助器具费残疾用具费=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注: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7、死亡赔偿金的计算公式死亡赔偿金=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农村居民人均收入×赔偿年限注:赔偿年限:按二十年计算。
8、丧葬费的计算公式丧葬费赔偿额=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9、交通费赔偿金额=实际发生的费用注: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10、住宿费住宿费赔偿金额=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时间1
1、直接财产损失直接财产损失赔偿费=受损坏的财产的直接损失(需鉴定)1
2、车辆停运损失费车辆停运损失费=车辆停运期间的实际损失(需鉴定)
车祸导致3人死亡,赔偿金额多少?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车祸造成3人死亡怎么进行赔偿 交通事故造成三人死亡的,需要赔偿多少钱是没有标准的,影响的因素包括受害人家庭情况、受害人年龄、收入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 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二、交通事故造成三人死亡怎么判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条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五)严重超载驾驶的; (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三、造成三人死亡属于几级交通事故 轻微事故,是指一次造成轻伤1至2人,或者财产损失机动车事故不足1000元,非机动车事故不足200元的事故 一般事故,是指一次造成重伤1至2人,或者轻伤3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不足3万元的事故 重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1至2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财产损失3万元以上不足6万元的事故。 特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伤1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同时重伤8人以上,或者死亡2人,同时重伤5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6万元以上的事故。 1984年11月10日交通部、公安部《关于填报交通事故报表的通知》和1987年11月23日公安部《关于做好交通管理统计工作的通知》中有关事故统计分类的标准执行至1991年12月31日为止。 在事故统计中,公安部《关于做好交通管理统计工作的通知》中规定的统计范围不变动。死亡仍以事故发生后7天内死亡为限;重伤,按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发布的《人体重伤鉴定标准》执行;轻伤,按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发布的《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执行;财产损失,是指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车辆、财产直接损失折款,不含现场抢救(险)、人身伤亡善后处理的费用,也不含停工、停产、停业等所造成的财产间接损失。 在事故处理中,死亡不以事故发生后7天内死亡的为限;重伤、轻伤同样按上述标准确定;财产损失,还应包括现场抢救(险)、人身伤亡善后处理的费用,但不包括停工、停产、停业等所造成的财产间接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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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祸致人死亡怎么判?
《刑法》133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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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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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题,驾驶汽车时,从路边突然冲出来一个人,因避让不及时,车辆径直撞上行人导致行人死亡 交强险 全额赔偿吗?
[律师回复] 第
一,《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保险公司在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但这里并没有明确是否应当全额赔偿还是分项限额赔偿,相反《交强险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的责任限额。”接着又规定“责任限额分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以及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交强险条例》明确了分项赔偿规则。这项规则不仅不与立法精神相悖,而且与《道路交通安全法》互相照应、互相补充,并且与我国交强险“保护因事故受伤人,不盈利不亏损”的原则是相契合的。如果全额赔偿,这就无限扩大了交强险的责任范围,违背了交强险设置的本意,在整体上将导致交强险业务的亏损,无法实现交强险业务的长久良性运作,使得不盈利不亏损的交强险运行原则落空。在这种情况下,保险公司只有通过增加保险费、降低保额来弥补亏损。这就必然增加投保人的保险费支出,实际上是损害了广大普通公众的利益,加重投保人的经济负担,损害大部分投保人的利益。因此,尽管《交强险条例》属于行政法规,在法的位阶上低于《道路交通安全法》,但是作为法的渊源,在法律规定不具体的情况下适用行政法规审理案件并无不妥。
  第
二,《交强险条例》第23条之所以规定实行分项责任限额,是根据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风险特点进行有针对性的保障,有利于减低赔付的不确定性,从而有效控制风险,降低费率水平。而无责情况下的分项责任限额,一方面是体现了对受害人的保护,无论受害人在交通事故中是否有过错,均能获得一定的经济补偿;另一方面也兼顾投保人以及社会公众的利益,体现公平性原则。
  第
三,实行全额赔偿,这种做法虽然从个案上来看,这种做法最大化的保护了受害人利益,但却不是依法保护。而且,交通事故往往同时涉及多个受害人和人身死亡伤残、医疗费用和财产损失项目,如果不按照法定的分项赔偿限额,可能导致受害人最需保障的相关项目得不到适度赔偿,导致相关人合法利益保护的冲突与失衡。
  第
四,交强险的投保人在交纳交强险保费时是全额交纳了,但这并不代表在理赔时投保人就享有获得全额赔偿的权利。
所以,“车祸导致被撞者死亡 交强险 全额赔偿吗?”这个问题的答案应当是不一定,要视具体情况进行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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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祸致同车人死亡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交通事故致同车人死亡怎么办 车祸猛于虎,超速惨剧生,而因超速引发事故致同车人死亡,单方事故是否构成交通肇事罪,很多人可能会有疑虑,但答案是肯定的。近日,铜川市印台区人民以交通肇事罪判处被告人崔战国有期徒刑一年,宣告缓刑一年。 案件回顾 5月22日上午,被告人崔驾驶其所有的本田雅阁轿车,从河南偃师市去陕西省延安市,当日13时许行至包茂高速公路西安至榆林方向723KM+500M处,因超限速行驶,车辆撞于道路左侧因前方道路施工放置的标志牌,随后驶出道路右侧撞于排水沟内,将坐在该车副驾驶位置的乘车人李甩出车外,车辆反弹后停在道路。造成被告人崔及乘车人李受伤。被害人李经送往宜君县人民医院抢救无效,于当日14时因创伤性失血性休克死亡。经公安交警部门认定,被告人崔驾驶车辆超限速行驶,发生交通事故,应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被害人李不承担事故责任。 最终审判结果 案发后,被告人心生畏惧逃离现场。11月8日公安机关对被告人崔上网追逃,8月14日被告人崔到公安机关投案。被告人崔与被害人李家属达成调解协议,赔偿被害人李家属各项损失共计人民币450000元,被害人家属对被告人崔表示谅解。 知识延伸 审理认为,被告人崔驾驶机动车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之规定,超限速行驶,致乘车人李死亡,自己受伤的重大交通事故,且承担事故全部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崔犯交通肇事罪的犯罪事实和罪名成立,应予支持。被告人崔被公安机关上网追逃后,能够自动投案,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构成自首,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被告人崔赔偿了被害人家属的经济损失,取得了被害人家属谅解,可酌情对其从轻处罚。根据查明事实,20km/h的路段以10km/h的车速超限速行驶,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又本案系过失犯罪。故辩护人辩称,被害人未系安全带,未尽安全注意义务,有一定过错,请求对被告人免予刑事处罚的观点不能成立,不予采纳。依据被告人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结合其居住地司法局出具的社区矫正调查评估意见,可以对被告人崔宣告缓刑,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车祸死亡赔偿金额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1、丧葬费: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2、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3、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4、精神损失费。 5、其他的还有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具体数额各地不一样,需要根据责任、户口、被抚养人人数及年龄、当地生活水平、保险等综合计算。 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规定,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均为补偿十年。对不满十六周岁的,年龄每小一岁减少一年。对七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均不少于五年,即11周岁以下和75周岁以上的均补偿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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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祸致人死亡判几年
车祸致人死亡的量刑,需要综合各种复杂因素来评估。如果驾驶员负有全责或主要责任,那么就会构成“交通肇事罪”,根据情节轻重,可能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如果驾驶员逃逸,或者情节特别恶劣,那么刑期将会延长到三至七年有期徒刑。如果驾驶员逃逸并导致他人死亡,那么刑期将会更长,最高可达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但是,如果事故是由于意外导致的,并且驾驶员没有违法行为,那么就不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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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车祸致人死亡同等责任是什么意思,车祸致人死亡同等责任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车祸致人死亡同等责任是什么意思 发生交通事故之后双方当事人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然而责任的认定标准是当事人最关注的问题,我国现在说使用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共分五类,即全部责任、主要责任、次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无责任。 (1)全部责任和无责任 完全由当事人中一方违章造成的事故,由违章者负全部责任,而与事故无直接因果关系的另一方无责任。如某司机由于醉酒开车突然把车开入左侧,把正常骑自行车行驶的某学生撞倒。被撞人员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这起事故就是完全由于驾驶员一方的违章行为造成的,因此该司机应负全部责任,而被撞人由于无违章行为而无责任。 (2)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 主要因一方违章,另一方或第三方也有违章行为造成的事故,主要违章者要负主要责任,另一方或第三方负次要责任。如某地的一起交通事故,一女学生骑自行车由北向南行驶,在百货大楼转盘处骑入快车道,与某司机驾驶的由东向西行驶的解放牌挂斗车相刮,汽车从女学生胸部轧过,经抢救无效死亡。在这起事故中,女学生骑自行车侵占快车道,避让措施不当,应负主要责任。司机开车不注意观察,负有次要责任。 (3)同等责任 造成交通事故的各方当事人均有违章行为,情节相当,各方负同等责任。如某物资运输公司的司机陈某,驾驶大货车以 五、六十公里的速度从北向南行驶。行至这条公路19公里处时,在陈前方 六、七十米处,某单位司机张某驾驶130货车,以60多公里的时速相对驶来。陈某不顾会车危险,仍然强行超越车前右侧一行驶马车,结果在两车接近时,双方司机惊慌失措,加之车速快,躲让不及,造成两车相撞,130 货车被撞后栽入旁沟内。这起事故本来是可以避免的,但由于两车司机忽视交通安全,违反交通法规,酿成灾祸,理所当然地应负同等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同等责任也分情况: 1、如果双方都是机动车,赔偿方式是,双方用各自的交强险赔偿对方,交强险不够赔偿的,超出部分,对方赔偿50%,自己承担50%,如果双方谁有保险,就可以用保险公司赔偿。 2、如果一方是机动车一方是非机动车或行人,机动车损失方50%由对方赔偿,另50%由自己承担,有保险就保险公司赔偿。机动车一方先用交强险赔偿对方,超出部分各自承担50%。 交强险赔偿项目及限额,对方财产2020元,对方医疗费用1万元,对方死亡残疾、误工费、护理费等限额11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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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弟弟在高速行驶时因超速发生了车祸致一人死亡,车祸死亡赔偿金额是多少
[律师回复] 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死亡的,除赔偿抢救期间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如有死者生前抚养的被抚养人)、死亡补偿费、精神损失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其中:
  
1、丧葬费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2、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3、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具体数额根据死者的户口(注意虽然死者是农村户口,但是长期在城市居住、工作生活的,也可以按照居民标准计算相关费用),当地统计数据,被抚养人的人数、年龄,当地生活水平等综合计算,计算出的总数在对方车辆交强险限额内的由保险公司全额赔偿,超过的部分按照事故责任比例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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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祸致人死亡赔多少
车祸致伤亡赔偿并非固定不变,需综合多因素进行评估。赔偿项目包括死亡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及精神抚慰金等。死亡赔偿根据年龄、户籍、地区收入等情况确定;丧葬费按照法院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六倍上限支付;若有被扶养人,还需另行计算生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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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车祸致人死亡保险赔多少钱,车祸死亡保险赔多少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车祸致人死亡保险赔多少钱 (一)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赔偿的法律依据: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九条规定:“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95条第二款规定:“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和标准依据有关法律的规定执行。” 3、《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73条 第一款第 (五)项更明确规定了“致人身损害的,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的赔偿项目和标准计算”。 (二)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赔偿项目:医疗费;住院期间护理费;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参加丧葬必要近亲属的交通费、食宿费、误工费;精神抚慰金等; (三)交通事故致人死亡死亡赔偿金的标准为: 1、城镇户口:60岁以下:大约309220元; 75岁以上:大约77305元; 2、农村户口:60岁以下:大约103000元; 75岁以上:大约26000元; 二、交通事故索赔步骤是什么 第一步交通事故报赔。 发生交通事故后,应妥善保护好现场,并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路面事故同时还要报请交通部门处理,非路面交通事故(如车辆因驾驶原因撞在树或墙上),应由安委会出具证明材料。 第二步交通事故核定。 1、保险公司接到报案后,会派人到现场勘察或到交通部门了解出险情况,同时对车辆进行定损,估算合理费用,并通知车主到保险公司指定的修理厂处理事故车辆。如车主要求自行修理,应办理自修手续,修理费如超出定损费用,将由车主自行支付超出部分的费用。 2、对 第三者责任的索赔,还应由保险公司对赔偿金额依法确定,并依据投保金额予以赔付。对于保户与第三者私下谈定的赔偿金额,保险公司可拒绝赔付。 第三步赔付规定:全部损失。 1、保险车辆发生全部损失后,如果保险金额等于或低于出险当时的实际价值,将按保险金额赔偿。 2、保险车辆发生全损后,如果保险金额高于出险当时的实际价值,将按出险时的实际价值赔偿。 第四步交通事故部分损失。 1、保险车辆局部受损失,其保险金额达到承保时的实际价值,无论保险金额是否低于出险的实际价值,发生部分损失均按照实际修理费用赔偿;保险车辆的保险金额低于承保的实际价值,发生部分损失按照保险金额与出险时的实际价值比例赔偿修理费用。 2、保险车辆损失最高赔偿额以保险金额为限。 3、保险车辆按全部损失赔偿或部分损失一次赔款等于保险金额全数时,车辆损失的保险责任即行终止,但保险车辆在保险有效期时,不论发生一次或多次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或费用支出,只要每次赔偿未达到保险金额,其保险责任依然有效。 4、保险车辆发生保险事故遭受全损后的残余部分,应协商作价归被保险人,并在赔偿中扣除。 第五步交通事故赔付时间。 在车辆修复或自交通事故处理结案之日起三个月之内,保户应持保险单、事故处理证明、事故调解书、修理清单及其他有关证明到保险公司领取赔偿金。 车祸最让我们伤心的就是致人死亡,不仅造成他人生命的终结,而且也断送了自己的前途,而且国家也是会对这方面的行为进行严厉的处罚,责任人需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而且接受法律的审判,如果对于该类的赔偿还有其他任何疑问,我们会为大家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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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岁车祸死亡赔偿标准,车祸死亡赔偿金额是多少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一、58岁车祸去世要赔偿多少钱 车祸赔偿的数额各不一样: 第一,要看交通事故责任是怎么划分的。 第二,死者自己有无责任。 第三,死者的户口是城镇还是农村。 如果不考虑死者有责任的话,对方主要赔偿以下费用: 丧葬费,为六个月的上年度人均工资。 死亡赔偿金,60岁以下的,是城镇户口的,按城镇人均支配收入,赔偿20年;是农村户口的按农村居民人均收入,赔偿20年。 还可以要求赔偿死者亲属前来处理丧事的误工费,交通费等。 可以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 二、车祸后如何索赔 首先,交警部门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之后,如果不构成交通肇事罪的话,可先由办案警官主持调解,调解顺利的话可以达成调解协议,责任方赔偿之后,案件终结。 交通事故赔偿双方如不能就赔偿达成协议,受害人可委托北京交通事故律师提讼,进入到诉讼程序: 1、原告委托的律师介入,收集相关赔偿证据,制作证据目录,起草状,然后到有管辖权的提讼,满足条件的,受理审查,认为符合条件的,在七日内立案。 2、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向被告送达状副本,被告收到状后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3、确定举证责限和开庭时间,当事人双方在制定的期间内提交证据。开庭前会公告当事人的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开庭后,书记查明到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审判长核对当事人情况,宣布案由,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告知诉讼权利义务,询问是否提出回避申请,然后,进入法庭调查阶段,当事人或者交通事故律师陈述,证人作证,宣读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进入法庭辩论环节,原告或者交通事故律师发言,被告答辩, 第三人发言或答辩,交通事故和对方互相辩论,审判长询问各方意见,开庭审理阶段结束。 4、一般不会当庭宣判。在开庭后的一段时间内必须公开判决,送达判决书,判决书生效。 5、被告履行赔偿义务,否则原告可在履行期限届满后直接向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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