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讨论寻衅滋事导致他人轻伤一级并且获得了被害人谅解后的量刑标准时,从严谨的法律视角出发,我们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针对“寻衅滋事罪”所作出的如下界定来进行分析和解读:
任何一种寻衅滋事的行为若严重破坏了社会秩序,那么当事者都将受到至少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的惩戒;如果这些行为达到情节极其严重的地步,就会被判处五年以上直至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并且还可能伴随罚金的惩罚。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如果涉及到随意殴打他人,破坏社会秩序的情况,符合以下七种情形中的任何一种,就应该被视为“情节恶劣”,从而判定为构成了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违法行为:
2.引发他人出现精神异常、甚至自杀等严重后果的;
3.连续多次进行随意殴打的行为;
4.持有暴力武器进行随意殴打的行为;
5.任意殴打精神病患者、残疾人、流浪者、乞丐、老人、孕妇以及儿童,产生了恶劣社会影响的;
6.在公共场所随意殴打他人,导致公共场所秩序变得极度混乱的;
7.其他任何恶劣程度相当的情形。
在此基础上,当寻衅滋事导致了他人轻伤一级并且得到了被害人谅解后,可以考虑从轻处罚;如果犯罪情节相对较轻,是可以选择对其不起诉或者免除刑事处罚的。
《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八十八条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
(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
(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本章规定的程序。
第二百八十九条双方当事人和解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听取当事人和其他有关人员的意见,对和解的自愿性、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主持制作和解协议书。
第二百九十条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
二、寻衅滋事轻微伤判多长时间
寻衅滋事轻微伤的判罚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1.寻衅滋事罪中殴打他人,在造成对方轻微伤的情况下,就有可能构成犯罪,可以判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寻衅滋事致人轻伤的,为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每增加轻伤一人,刑期增加六个月至一年。每增加轻微伤一人,刑期增加二个月。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包括:(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寻衅滋事轻伤一级有谅解书怎么判”,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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