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雇佣合同告一段落之后,尽管雇主及员工均未能通过续约形式来延长其期限,然而员工仍然坚守岗位,由于雇主并无任何反对态度,因此这被视为是双方同意维持原本的工作条件来执行劳动合同。
然而,在此类情况下,雇主有责任在劳动终止之后的一个月之内与员工签署新的合同。
假如经过雇主正式告知之后,员工依然决定不再与雇主续签劳动合同,雇主要向员工发出正式的终止劳动关系的书面通知,同时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于劳动解除赔偿金进行合理支付。
另一方面,若雇主在劳动者回到其岗位上一个月及其以上的时间里都未与其签署书面合同,那么劳动者有权要求从第二个月开始获得双倍工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三十四条
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
原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的,视为双方同意以原条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一方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劳动合同到期终止合同有补偿吗
合同到期用人单位终止合同,用人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法规定,如果劳动合同到期,劳动者愿续签,但用人单位不续签的,那么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是其他违法情况,那么单位要给的才是经济赔偿金。
劳动合同和其他的合同是不一样的,其他合同可能到期也就到期了,但劳动合同期满,除非劳动者本人愿意不再续签,不然只要是单位不续签,单位就要承担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
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劳动合同到期后未续签而继续工作会怎么处理”,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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