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签租房合同怎样证明租赁关系存在

最新修订 | 2024-0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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卞晓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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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未签租赁协议,仍可证明租赁关系。依据包括当事人陈述、书面凭证、实物证据、音像资料、电子数据、见证者陈述、专家报告和现场勘查笔记。当事人可递交租赁描述,书面凭证如邮件、短信等可作为有力证明。实物如家具、电器,音像、电子数据如邮件、社交媒体记录等均可作为证据。邻里、物业等的证词也是关键。专家报告和勘查笔记更是重要依据。
没签租房合同怎样证明租赁关系存在

一、没签租房合同怎样证明租赁关系存在

在并未签署租赁协议的情形下,仍可通过众多证明手段以确定租赁关系的成立与合法性。

其中的法律依据包括各当事人的自认陈述、各类书面凭证、现存实体及音像资料、电子形式的信息、见证者的陈述以及专家调查分析报告与现场勘查笔记等。

1.当事人的自认陈述当事人可以向司法机关递交自身对于租赁关系的完整描述,包含关于租赁权限、租金金额、押金金额等关键要素的阐述。

2.书面凭证包括但不限于当事人间往来的信函文件、电子邮件乃至短信内容,皆可作为表明租赁关系的有力证明。此类凭证涵盖租赁合同草案、租金支付清单等细节信息。

3.实物证据实物证据即指那些能直接或间接证明租赁关系的物品或痕迹,如屋内陈设的家具、电器等硬件设施,或是墙面上留下的涂鸦、贴纸等标记。

4.音像资料音像资料所记录的既可能是当事人间的对话场景,抑或是他们的行为举止,均可用作确证租赁关系的有利证明。

5.电子数据电子数据即借助于计算机或移动通讯工具生成的各种数据,如电子邮件以及社交媒体平台的交流记录等,这些都是用来证明租赁关系的有效电子证据。

6.见证者的陈述见证者陈述就是由当事人以外的人士例如何处的邻里、物业管理人员等做出的证词。这些证明人能为租赁关系的认定提供确切依据,成为提供关键证据的一环。

7.专家调查分析报告经当事人双方协商无果时,可请求专家机构进行详细的调查分析,并提出相应的鉴定意见。这份专家意见不仅仅是对租赁关系的成功说服,更是我们证明租赁关系的独一无二的武器。

8.现场勘查笔记法院或其他相关权威机构对房屋进行实地勘察后,会编写勘查笔记,详实记载房屋的各项具体信息,如建筑结构、内部装潢等等。这些勘查结果无疑也是证明租赁关系的重要依据之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二、没签租房合同能退房

租房合同没签如果形成了事实上的租赁关系,一般是不能退房的,否则需要承担一定的经济赔偿。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民法典》第七百零四条

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没签租房合同怎样证明租赁关系存在”,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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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租赁合同可以提存吗
提存的标的物应当是合同规定应当给付的标的物,主要是货币、有价证券、票据、提单、权利证书、物品。标的物不适于提存或者提存费用过高的,债务人依法可以拍卖或者变卖标的物,提存所得的价款。所谓标的物不适于提存,指标的物不适于长期保管或者长期保管将损害价值的,比如易腐烂、变质的物品,有危险性的物品等。提存费用过高,一般指提存费与所提存的标的的价额不成比例。
按照司法部颁布的《提存公证规则》规定,提存物六个月的保管费用超过物品价值5%的,应认为提存费用过高。标的物不适于提存或者提存费用过高有悖设立提存制度的目的,但不提存,债务人又达不到合同义务消灭的目的,为此,可以依照我国拍卖法等有关法律规定,拍卖或者变卖标的物的,提存所得的价款。
租赁合同是属于合约,不属于有有价证券也不属于权利证书,而是属于承租人与出租人的约定,所以不适合用于提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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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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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物不适于提存或者提存费用过高的,债务人依法可以拍卖或者变卖标的物,提存所得的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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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租金和租金交纳期限、税费和税费交纳方式
甲乙双方议定月租金______元,由乙方在______月______日交纳给甲方。先付后用。甲方收取租金时必须出具由税务机关或县以上财政部门监制的收租凭证。无合法收租凭证的乙方可以拒付。
甲乙双方按规定的税率和标准交纳房产租赁税费,交纳方式按下列第____款执行:
1.有关税法和镇政发(90)第34号文件规定比例由甲、乙方各自负担;
2.甲、乙双方议定。
第四条 租赁期间的房屋修缮和装饰
修缮房屋是甲方的义务。甲方对出租房屋及其设备应定期检查,及时修缮,做到不漏、不淹、三通(户内上水、下水、照明电)和门窗好,以保障乙方安全正常使用。
修缮范围和标准按城建部(87)城住公字第13号通知执行。
甲方修缮房屋时,乙方应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
出租房屋的修缮,经甲乙双方商定,采取下述第______款办法处理:
1.按规定的维修范围,由甲方出资并组织施工;
2.由乙方在甲方允诺的维修范围和工程项目内,先行垫支维修费并组织施工,竣工后,其维修费用凭正式发票在乙方应交纳的房租中分______次扣除;
3.由乙方负责维修;
4.甲乙双方议定。
乙方因使用需要,在不影响房屋结构的前提下,可以对承租房屋进行装饰,但其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均应事先得到甲方同意后方可施工。对装饰物的工料费和租赁期满后的权属处理,双方议定:
工料费由______方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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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租赁双方的变更
1.如甲方按法定手续程序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在无约定的情况下,本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
2.甲方出售房屋,须在三个月前书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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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一、二条的约定向乙方交付符合要求的房屋,负责赔偿______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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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乙方逾期交付租金,除仍应补交欠租外,并按租金的______%,以天数计算向甲方交付违约金。
4.甲方向乙方收取约定租金以外的费用,乙方有权拒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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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本合同期满时,乙方未经甲方同意,继续使用承租房屋,按约定租金的______%,以天数计算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后,甲方仍有终止合同的申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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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第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报送市房屋租赁管理机关认可并报有关部门备案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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