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无论夫妻双方是否处于分居状态,他们在这期间所获得的所有收入均应被视为共同财产范畴。
然而,夫妻在分居两地并分别独立管理和支配婚后所得财物,则应视为夫妻共同拥有这些资产。在涉及到财产进行分割时,夫妻需要理解的是,各自单独管理或使用的财产应明确归属为个人所有。当夫妻准备离婚时,不论采取何种方式进行财产分割都可以,即可以通过协商达成共识来分割财产,也可以通过法律诉讼手段进行裁定。关于在分居期间所积累的财产,若夫妻双方未作特别约定的情况下,这些都将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夫妻无论是选择以何种方式进行财产分割,例如以协议的形式分配,或是由法院根据相关原则进行裁判,都是可行的。但若夫妻双方已经对婚后财产以及分居期间的财产做出了特殊的公证约定,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分居期间所累积的收入便不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范围内,离婚时也就无法作为可供分割的对象。然而,如果夫妻愿意重新签订协议,进行财产分割也是可能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夫妻长期分居能自动离婚吗
夫妻长期分居不会自动离婚。在我国离婚的方式只有两种,一种是协议离婚,另一种是诉讼离婚,没有自动离婚。
1.如果双方能就离婚、子女的抚养、财产的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双方亲自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和离婚协议书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2.如果双方不能就以上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的,想要离婚的一方可以去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离婚,被告经常居住地和住所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法院审理认为夫妻感情破裂的,会判决离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夫妻长期分居离婚财产如何分配”,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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