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其配套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若贵司在现行法律规定中需对先前的劳动协议进行补充签署,则即便已成功补签了劳动合同,仍有义务支付给劳动者双倍薪酬。进一步明确的说,在该情形下,如用人单位未能在劳动者入职后的一个月内与其签订正式的书面劳动合同,则应从员工实际入职那一天开始,至补签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天为止,按照每月两倍的比例向劳动者支付薪酬。
另外,若劳动者对于补充签署的劳动合同持有异议且不愿签署,雇主有权发出书面通知要求其结束劳资关系,并且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相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在此情况下,经济补偿将依据劳动者在本单位服务的年限来决定,以每满一年就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标准。当劳动者经历的服务年限超过六个月但不足一年时,将被视为一年;而低于六个月者,则仅需向其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二、公司补签劳动合同,职工不同意怎么办
劳动者已拒绝用人单位补签劳动合同的要求时,为避免将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进一步延续或扩大,用人单位应当保留相关证据证明劳动合同未签订的原因系因职工不愿意签订而导致,并且应当及时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但如果超过一个月仍未签订,用人单位还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一、劳动者在一个月内拒绝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可以终止劳动关系,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二、劳动者在一个月至一年内拒绝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可以终止劳动关系,但用人单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三、劳动者超过一年拒绝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视为双方已经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同时,用人单位还将承担支付给劳动者未签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的法律风险。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公司因未依法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应当向员工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公司补签劳动协议怎么赔偿”,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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