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婚前首付的房子婚后算共同财产吗
对于婚前首付购房是否构成夫妻共同财产这个问题,我们需要基于特定情况进行具体的法律分析如下:
1.若在夫妻双方步入婚姻殿堂之前,其中一方已就房屋买卖事宜与售楼中心达成协议,且自行承担了首付款项以及全部的银行贷款,而另一方在此过程中并未发挥经济作用,那么这样的房产可以归属于购买的一方,并不属于共同财产。
2.若夫妻一方在结婚前即与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了房屋销售合同,并承担了首付款项及银行贷款,然而容许在婚后利用婚后的家庭收入来支付剩余款项,那么这栋房屋在法律意义上仍可视为属于买了房子的那一方,但使用的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关于夫妻共同财产具备的特征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其主体是具有法定婚姻关系的夫妻双方;第二,它必须产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最早始于合法婚姻缔结之日,至夫妻一方离世或者离婚判决生效为止;第三,此类财产源于夫妻双方或单方获取的各式收益,既包含通过辛勤工作获取的财富,也涵盖了其他非劳动性质的合法收入,当然,除了法律明文规定专属个人所有的财产以及夫妻间另外做的特殊约定作为个人财产的部分以外;第四,夫妻对共同财产持有平等的所有权,包含了相同的权利和同等的义务。夫妻间对于共同所有的财产,都应持有平权共有的权益,同时也要承担相同的义务。尤其是在夫妻对共有财产的处置问题上,除非另有合乎法理的特殊约定,通常都需要获得另一方的同意方可执行;第五,无法提供证据证明是归属夫妻某一方的财产,暂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针对某些特定情形,尽管婚前购买的房屋,但房产证书仅在夫妻双方完婚之后才能正式颁发,这种情况下,也不能认定此房产是夫妻的共同财产:
首先,此种房屋并非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得到的财产;其次,把配偶在婚前购置的房产变为夫妻共同财产,须有双方彼此的书面约定,如果没有书面约定或约定不够清晰明确,那么该套房产的性质并不因为结婚以及入住的时间长短而发生变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为个人财产。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且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为一方的个人财产。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二、婚前首付的房子婚后算共同财产吗
婚前首付的房子,婚后还贷和增值部分算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婚前首付的房子婚后算共同财产吗”,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