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院怎么样会强制执行
1.若被申请执行人未能按照执行通知书中的要求履行其法定义务,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人民法院将具有合法权利查封、扣押以及拍卖、变卖该被申请人必须履行其义务的那部分财产;2.所谓“查封”乃是一种暂时性的强制执行措施,也就是说,当人民法院针对被申请执行人的某些资产进行法律手续并贴上封条之时,便意味着这些资产即刻被原地封锁,禁止任何形式的转移及处置,此举由人民法院来执行;3.而“拍卖”则是指人民法院以公开展示且竞争激烈的方式,将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以最高市价即时成交出售给合适买家;4.至于“变卖”,则主要是指人民法院依法强制出让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通过变卖所得款项用以偿还拖欠的债务。
若在执行过程中,需要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那么此项任务既可委托相关单位负责,亦可由人民法院亲自代理。
在由人民法院直接执行变卖之前,必须先向物价局等相关机构咨询价格事宜,以便确保最终变卖价格合理公正;5.此外,人民法院在扣留、提取存款和收益后,以及通过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财产获得的资金,需立即交付给申请执行人,同时宣告执行程序终结。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二、法院怎么样甄别是投资吗
关于法院如何甄别是投资还是借贷,目前并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判例,对于一方提供投资协议、投资明细、等证据证明时合伙关系的,一般认定为合伙关系。是借贷还是投资,以双方提交的证据为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法院怎么样会强制执行”,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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