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所得税扣除减免政策
近几年来,我国对个人所得税领域实施了一系列重大变革及优化措施。
以下为您介绍其中一些主要的税收优惠:
1、基础免征额:
每位纳税人每月均有机会享有5,000元的基础免征额。
这表示若贵方某月应得净收入未超出五千元,那么您将无需承担任何个人所得税。
2、特别附加扣抵:
该政策涵盖了子女教育基金、持续职业发展投入、重大疾病治疗开支、房屋贷款支付利息、房屋租赁支用以及赡养年长亲属的六类可抵扣项目。
这样,这些扣减项目将会进一步降低您必须依法纳税的净收入部分。
3、年度综合所得税金:
倘若您的收入来源覆盖了工资、薪资、个人佣金以及版费酬劳和专利权许可付费等多个方面,您可以自行选择依据全年综合所得数额计算相应税额。
采取此种计费形式,贵方可享受到更为丰富的扣减政策并获得较低的税率待遇。
《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三条
纳税人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月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并缴纳税款。纳税人取得应税所得,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的,纳税人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六月三十日前,缴纳税款;税务机关通知限期缴纳的,纳税人应当按照期限缴纳税款。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申报纳税。非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月十五日内申报纳税。纳税人因移居境外注销中国户籍的,应当在注销中国户籍前办理税款清算。
二、个人所得税零申报表如何填步骤
个人所得税零申报,找到当地的税务局官方网站,在网站中下载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申报表,根据相关内容填写纳税申报表,申报表填写完毕之后点击保存,点击扣缴个人所得税模块,上传已填好的纳税申报表,找到“提交”,点击提交即可。
《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一条
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办理汇算清缴。预扣预缴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
居民个人向扣缴义务人提供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扣缴义务人按月预扣预缴税款时应当按照规定予以扣除,不得拒绝。
非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缴税款,不办理汇算清缴。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个人所得税扣除减免政策”,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