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有没有输了官司的

最新修订 | 2024-05-08
浏览10w+
卢滨律师律师
卢滨律师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84人
专家导读 民间借贷案例中,诉讼失败常因借条问题。若未明确还款期限或借款人延误偿还,出借人需在2年内采取行动。此外,使用昵称代替真实姓名也易导致身份不明确,影响司法程序。借条诉讼时效依据是否设定还款期限而定,一般为2年或最长20年。超出期限,司法机构可能不受理。
{ArticleTitle}

一、民间借贷有没有输了官司的

为了确保债权的安全回收,建议在出借款项时,务必在借条中明确注明还款期限。

借款人延误偿还借款,出借人有义务在借款期满之后的2年内,通过适当途径(包括诉诸人民法院或让借款人在催款通知书上签名确认),以维护自身权益。

现实生活中,出借人和借款人之间平日里常有紧密联系甚至可能是亲戚关系,因此在借款时将昵称写入借条,如将出借人描述为“张叔”“张兄弟”,或是将借款人描绘为“阿三”“四妹”等,看似微不足道,实则风险极大。

倘若借款人未能按期还款,出借人打算依法进行起诉,却常常因为债权人和债务人身份不明确而难以得到司法程序的认可。

关于借条的诉讼时效问题,和民间借贷诉讼时效法则相同。

依据债务是否设有明确的还款期限来确定,如果借条清晰表明了还款日期,那么诉讼时效自还款日期次日开始计算,为期两年。

否则,若未设定还款期限,则最长诉讼时效可达20年。

一旦超出此期限,司法机构很可能拒绝受理相关请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十九条

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应予改判申请再审人或者申请抗诉当事人提出新的证据致使再审改判,被申请人等当事人因申请再审人或者申请抗诉的当事人的过错未能在原审程序中及时举证,请求补偿其增加的差旅、误工诉讼费用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请求赔偿其由此扩大的直接损失,可以另行提起诉讼解决。

二、民间借贷有利息犯法吗

有利息是不犯法的。但是法律保护的利息最高为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超过的部分就不受法律保护。国家法律规定的合法利息为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以内。

民间借贷合同中,当事人双方可自由约定还款利息,但约定的利息不得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超过的部分,法律不予保护。

《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

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民间借贷有没有输了官司的”,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本文3.9k字,预估阅读时间14分钟
浏览全文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329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民间借贷有没有输了官司的
一键咨询
  • 174****030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727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747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500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702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373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177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428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138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187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035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265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523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058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832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民间借贷官司输了会坐牢吗
在民间借贷纠纷中,即使败诉也不会涉及刑事责任,不会因此坐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这类案件属于民事范畴。但如果未履行法院判决,可能会面临强制执行等法律后果。
10w+浏览
债权债务
民间借贷打官司,怎样打官司?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民间借贷打官司审理流程 (一)个人债务纠纷流程包括提交诉状申请立案——发出受理通知——组织双方交换证据、被告递交答辩状——开庭审理、质证、辩论——宣布判决结果——判决生效,执行。 (二)前进行财产保全,有利于维护权益,有利于执行。 1、根据法律规定,审查借贷案件的时,应当要求原告提供书面借据;无书面借据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对于不具备上述条件的,裁定不予受理。 2、民间借贷的债务人出走、下落不明,是缺席判决还是中止诉讼取决于是否“借贷关系明确”。对于“借贷关系明确”的,将缺席判决;对于借贷关系不明确,事实难以查清的,将中止诉讼。因此,出借人要保留有借款合同、借贷凭证等“借贷关系明确”的证据材料,否则一旦借款人失踪,案件将无限期“中止诉讼”。 3、债权人时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借贷纠纷案件,受理后公告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限届满,债务人仍不应诉,对于借贷关系明确的,经审理后可缺席判决;对于借贷关系无法查明的,裁定中止诉讼。 在审理中债务人出走,下落不明的借贷纠纷案件,对于借贷关系明确的,可以缺席判决;对于事实难以查清的,裁定中止诉讼。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民间借贷官司
应该提供存在借贷事实的证据。证据包括:借条、证人证词、款项交付凭据等。原告以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为依据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依据基础法律关系提出抗辩或者反诉,并提供证据证明债权纠纷非民间借贷行为引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据查明的案件事实,按照基础法律关系审理。
10w+浏览
债权债务
没有借条怎么打民间借贷官司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甲与乙于2009年2月1日达成书面协议,由甲出借1万元给乙,借款期限为1个月,乙当场打下欠条一张给甲并交付给甲。由于甲当时没有现金,双方约定由甲于2009年2月2日将1万元款项交给乙。后甲于09年3月2日乙,请求乙履行还款义务。审理过程中,乙承认条子是自己打给甲的,但是甲当时没有支付现金,后来也没有支付自己任何款项;甲承认当时确实没有给乙1万元现金,但是自己已于09年2月2日从银行取出1万元给乙。双方对此事实均没有提供任何书面证据。
经过审理,形成了两种观点。观点一认为,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诉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五条的规定,甲是本案件的债权人,本应为合同成立、生效以及支付给乙1万元借款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现甲不能证明自己已经履行支付乙1万元借款的事实,自然要承担败诉的风险。观点二认为,如果本案严格依据民诉证据“谁主张、谁举证”的规则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诉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五条的规定,将不利于保护债权人的利益,而且这一规则在本案中的运用忽视了举证责任转移的动态过程,势必产生个案不公。依据《民法通则》规定以及相关民诉中举证责任转换规则的理论,将相关举证责任进行及时、合理的转换给债务人乙,如果乙举证不能,将承担败诉风险,应该支持甲的诉讼请求。
没有借条如何打民间借贷官司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甲与乙于2009年2月1日达成书面协议,由甲出借1万元给乙,借款期限为1个月,乙当场打下欠条一张给甲并交付给甲。由于甲当时没有现金,双方约定由甲于2009年2月2日将1万元款项交给乙。后甲于09年3月2日乙,请求乙履行还款义务。审理过程中,乙承认条子是自己打给甲的,但是甲当时没有支付现金,后来也没有支付自己任何款项;甲承认当时确实没有给乙1万元现金,但是自己已于09年2月2日从银行取出1万元给乙。双方对此事实均没有提供任何书面证据。
经过审理,形成了两种观点。观点一认为,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诉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五条的规定,甲是本案件的债权人,本应为合同成立、生效以及支付给乙1万元借款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现甲不能证明自己已经履行支付乙1万元借款的事实,自然要承担败诉的风险。观点二认为,如果本案严格依据民诉证据“谁主张、谁举证”的规则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诉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五条的规定,将不利于保护债权人的利益,而且这一规则在本案中的运用忽视了举证责任转移的动态过程,势必产生个案不公。依据《民法通则》规定以及相关民诉中举证责任转换规则的理论,将相关举证责任进行及时、合理的转换给债务人乙,如果乙举证不能,将承担败诉风险,应该支持甲的诉讼请求。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329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有借条输官司怎么办
若当事人对持有借据所引发的诉讼结果持有异议,他们有权向上级人民法院提交再审申请以寻求重新审理。此外,若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双方均为公民身份,则同样具有向原审人民法院递交再审申请的权利。在此期间,原判决及裁定将继续执行不受影响。
10w+浏览
债权债务
民间借贷官司如何准备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民间借贷官司怎么准备?
如果是原告,材料应该在的时候就已经基本提交完毕了,主要是一些证明借贷关系的证据等,不需要再提交什么了,只要在指定的时间内参加诉讼并如实陈述事实和理由就可以了。
如果是被告,就要准备材料反驳对方的证据,一般要通过证明以下事实驳斥原告的观点:
(1)证明双方之间不存在借贷关系;
(2)证明已经清偿过借款,已经不欠债权人款项;
(3)约定的利息已超过国家规定的最高限额,其余的不再返还;
(4)双方的借贷合同违反国家强制性法律规定,是无效的。
与此相对应的,一般被告提供的证据材料有:
(1)还款收据;
(2)还款的银行转账凭证;
(3)无利害关系人的证人证明;
(4)如果是上述第
(4)点的情形则要证明具体的违法证据。
二、民间借贷诉讼举证责任归谁?
9月1日起施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对民间借贷行为的举证责任进行了规定:
(1)出借人时应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2)若仅仅根据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要求归还债款的,债务人称已经偿还了借款,则应该提供相应还钱的证据证明。
(3)若仅仅依据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要求归还债款的,债务人称该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其他债务,则应该提供相关的证据证明。
(4)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原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经审查现有证据无法确认借贷行为、借贷金额、支付方式等案件主要事实。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民间借贷打官司有二审吗
若当事人对于下级人民法院首度判决或仲裁裁决持有异议,他们有权依照法定程序在特定期限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交上诉申请。因此,当涉及到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时,在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作出初次审判后,若当事人发现判定结果未尽公正或者存在其他争议点,依法享有提出上诉的权利,这也就意味着民间借贷案件除初审外,还有二审审判程序可供遵循。
10w+浏览
债权债务
民间借贷官司怎么准备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民间借贷官司怎么准备问题解答如下,
一、民间借贷官司怎么准备?
如果是原告,材料应该在的时候就已经基本提交完毕了,主要是一些证明借贷关系的证据等,不需要再提交什么了,只要在指定的时间内参加诉讼并如实陈述事实和理由就可以了。
如果是被告,就要准备材料反驳对方的证据,一般要通过证明以下事实驳斥原告的观点:
(1)证明双方之间不存在借贷关系;
(2)证明已经清偿过借款,已经不欠债权人款项;
(3)约定的利息已超过国家规定的最高限额,其余的不再返还;
(4)双方的借贷合同违反国家强制性法律规定,是无效的。
与此相对应的,一般被告提供的证据材料有:
(1)还款收据;
(2)还款的银行转账凭证;
(3)无利害关系人的证人证明;
(4)如果是上述第
(4)点的情形则要证明具体的违法证据。
二、民间借贷诉讼举证责任归谁?
9月1日起施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对民间借贷行为的举证责任进行了规定:
(1)出借人时应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2)若仅仅根据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要求归还债款的,债务人称已经偿还了借款,则应该提供相应还钱的证据证明。
(3)若仅仅依据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要求归还债款的,债务人称该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其他债务,则应该提供相关的证据证明。
(4)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原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经审查现有证据无法确认借贷行为、借贷金额、支付方式等案件主要事实。
快速解决“债权债务”问题
当前3329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329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民间借贷官司有法律时效吗
我们需要明白的是,涉及到民间借贷纠纷的法定期限为三年,其具体起算时间是从权利人知悉或理应知晓自身权益受损及所指向责任人的日期开始计算。在此基础上,若是超过二十年未提出主张,那么人民法院将无法给予保护,唯有在具备特定情形下,人民法院可能会依照权利人的申请作出延期审理的决定。因此,在处理民间借贷官司时,确实涉及到了法律时效性的问题。
10w+浏览
债权债务
没有借条怎么样打民间借贷官司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甲与乙于2009年2月1日达成书面协议,由甲出借1万元给乙,借款期限为1个月,乙当场打下欠条一张给甲并交付给甲。由于甲当时没有现金,双方约定由甲于2009年2月2日将1万元款项交给乙。后甲于09年3月2日乙,请求乙履行还款义务。审理过程中,乙承认条子是自己打给甲的,但是甲当时没有支付现金,后来也没有支付自己任何款项;甲承认当时确实没有给乙1万元现金,但是自己已于09年2月2日从银行取出1万元给乙。双方对此事实均没有提供任何书面证据。
经过审理,形成了两种观点。观点一认为,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诉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五条的规定,甲是本案件的债权人,本应为合同成立、生效以及支付给乙1万元借款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现甲不能证明自己已经履行支付乙1万元借款的事实,自然要承担败诉的风险。观点二认为,如果本案严格依据民诉证据“谁主张、谁举证”的规则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诉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五条的规定,将不利于保护债权人的利益,而且这一规则在本案中的运用忽视了举证责任转移的动态过程,势必产生个案不公。依据《民法通则》规定以及相关民诉中举证责任转换规则的理论,将相关举证责任进行及时、合理的转换给债务人乙,如果乙举证不能,将承担败诉风险,应该支持甲的诉讼请求。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债权债务 > 民间借贷 > 民间借贷有没有输了官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