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都需要准备什么
在我国离婚制度中,共有两种主要形式,分别为协议离婚及诉讼离婚。
关于协议离婚所需具备的证件资料如下:
1、申请人的户籍簿以及身份证件;
2、申请人的结婚证书;
3、由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定书。
而对于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程序的离婚请求,需要递交以下相关材料:
1、民事起诉状;2、原告方的身份证复印件,经法庭核验、核实完毕后将会予以归还;3、用以证明当事人之间存在婚姻关系的文件(例如结婚证书)以及由婚姻登记机构开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4、夫妻共同财产清单(详细列明财产细目),该份文件在法庭开庭期间提交亦可;
5、若存在未成年子女的情况,还应该提交未成年子女的出生证明及户籍簿;
6、鉴于原告已经是第二次向法院提出离婚请求,因此,除上述材料外,还需向法庭提交上一次判决已生效的说明;
7、如当事人需要获得经济援助,则应当附带提交因病或丧失劳动能力、经济来源匮乏现状的证明材料;
8、如当事人提出经济补偿要求,则需要附带财产约定书、个人抚养孩子、照顾老人的声明以及录音备份等材料;
9、如当事人主张对方应承担精神损失费并要求赔偿,则必须附带提交能够证明对方存在重婚行为、与他人生存亲密关系、实施家庭暴力、虐待家庭成员或者遗弃家庭成员等违法犯罪行为的证据材料;10、此外,针对特定情形还可能需要提供其他补充性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离婚都需要哪些手续和证件
协议离婚需要双方的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和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现在协议离婚有如下程序:
一、申请离婚。夫妻双方带上身份证、结婚证等材料,签署《离婚协议》,并在婚姻登记机关指定的办公场所现场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
二、初审。婚姻登记机关的婚姻登记员初审,认为满足离婚条件的,出具《离婚登记受理回执单》。
三、离婚冷静期。受理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30日内,男女双方任何一方不同意离婚的,均可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四、审查。冷静期届满三十日内,双方带着相关证件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五、登记发证。婚姻登记机关审查后,符合条件的,婚姻登记员按工作规范登记发给《离婚证》。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离婚都需要准备什么”,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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