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件中,无论原被告是否选择净身出户,均需承担婚姻存续期间所欠下的合法债务。
依照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夫妻在离婚过程中,若涉及共同债务,应由共债人共同偿还,此为法定义务。
倘若在处理共同财产过程中出现不满足清偿条件或财产归属双方各自所有的情形,则双方可协商解决;若协商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则将转交至司法机关进行裁决。
此外,婚姻破裂时,双方在共有的财产上也需依照协商结果予以处置;若仍未能达成共识,最终将由法院依据财产的实际状况以及保护子女、妇女及无过失方利益的基本原则进行裁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离婚净身出户的条件有什么
离婚净身出户的唯一条件就是一方自愿放弃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自愿净身出户;
除此之外,任何情况下,任何人都不得强迫夫妻中的任何一方放弃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净身出户。因为夫妻双方都对夫妻共同财产有平等处理的权利,都有权参与分割。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离婚净身出户需要承担债务吗”,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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