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聚焦于犯罪行为主体的主观意识差异,非法集资罪的实施者通过捏造虚假信息、掩盖真实情况等手段,试图长久地将社会不特定普通大众的资金据为己有,具有明显的非法占有意图。
相反,违反法定程序吸收公众存款的罪犯,仅仅是非暂时占用投资者的资金,而且罪犯方面承诺并且有偿还本金和利息的意愿。
对于非法集资这个术语,相信我们都有一定程度的认识。
这个词就其本身而言,指代的是一种非法的犯罪行径,其中的"集资"代表着资金的筹集,"非法"则意味着某个组织或个体以非法的手段,为了达到私自拥有的目的,向社会的广大公民们进行资金募集。
这个活动给社会经济秩序带来了严重的混乱。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表述,非法集资和非法吸收公共存款的解释基本相同(此处省略)。
因此,仅仅从文字层面来解读这两个概念其实意义并不大。
现存的显著差别在于这两种行为所针对的对象:
"资"和"存款"二者有着本质的区别,即前者能够吸引到的是资金,后者的目标是银行里存储的资金。
刑法明文规定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具体来说,就是指那些吸收存款的行为,只要达到一定量值,并对社会造成一定的危害,就可以视为犯罪。
然而上面已经提到过,在中国的法律体系中,不存在"非法集资罪"这样的罪名。
也就是说,在所有涉及到的非法集资犯罪当中,只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属于金额重大或者说数额罪的范畴。
它的作用是作为该类型犯罪的最后兜底条款(当存在非法集资行为,并且金额达到一定量级,却无法以其他罪名进行定罪判决的前提下,此时便应适用该罪名)。
倘若这个行为兼具非法占有目的(即不打算归还给投资者)及欺诈手段之类的要素,才能被判定为集资诈骗罪。
《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二、非吸和非法集资一样吗
不一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指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行为。非法集资是一种犯罪活动,是指单位或者个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者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以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回报的行为。《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积极退赃退赔,减少损害结果发生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积极退赃退赔,减少损害结果发生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非吸和非法集资的区别是什么”,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